龙岩:新罗区关于公布第一批责任主体欠薪黑名单的通知

龙岩:新罗区关于公布第一批责任主体欠薪黑名单的通知】各有关责任主体:
根据《新罗区房建、市政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龙新建综〔2020〕18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 经调查、核实 , 决定将新罗区房建、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今年春节前未能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 引发群访事件的5家责任主体列入区级“欠薪黑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 现依据龙建综〔2019〕56号文件 , 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 请认真遵照执行:
1.列入区级“欠薪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 管理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年 。 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解决欠薪问题的 , 管理期限延长至欠薪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后1年;期限内及时解决欠薪问题的 , 可向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缩短期限申请并经核实后 , 可缩短其管理期限并移出“黑名单” , 但管理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个
2.对列入区级“欠薪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 黑名单管理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釆取以下管控措施:
(1)2年内工资保证金按最高标准额度缴存;
(2)2年内不得在新罗区建筑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
上述黑名单责任主体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 , 按龙建综〔2019〕56号文第十七条规定 , 向我局提出移出申请 , 并提供整改材料 , 经我局确认符合要求的方可在管理期限届满后移出区级黑名单 。
附件:新罗区房建、市政建设第一批“欠薪黑名单”责任主体名单

龙岩:新罗区关于公布第一批责任主体欠薪黑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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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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