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请问张总:贵公司四季度而言,航电业务己剥离,导航业务无收入,G...

投资者提问:
请问张总:贵公司四季度而言 , 航电业务己剥离 , 导航业务无收入 , GaN业务无量产 , 北京MEMS业务无投产 , 只有瑞典正常经营 , 财务核算简单明了 , 年度业绩预告却迟迟出不来 , 是否贵公司2020年度业绩达不达强制预披露条件而不预披露?谢谢!
投资者提问:请问张总:贵公司四季度而言,航电业务己剥离,导航业务无收入,G...】董秘回答(赛微电子SZ300456):
您好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 出现上述情况则需要强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 其他情况则不作强制性披露要求 。 公司2020年涉及事项较多 , 截至目前财务核算工作仍在进行中 ,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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