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甄别“学区房”宣传,贵阳小区配建学校有新规( 二 )


未签订移交及合作事项协议前 , 小区开发单位、建设单位、销售单位 , 小区配建学校和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 如泛起小区开发单位、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任何组织、个人以此进行宣传的 , 即当即终止相关引入程序 , 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不得再进入该小区办学 。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纂卢奕林
校检唐燕
一招甄别“学区房”宣传,贵阳小区配建学校有新规】编审肖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