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蓄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10人被警方拘留!

崇仁蓄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10人被警方拘留!】2021年1月15日 , 崇仁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警情 , 当场将涉嫌故意损毁财物、扰乱单位秩序的1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彰显了公安机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

崇仁蓄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10人被警方拘留!
文章图片
2021年1月11日15时许 , 崇仁县公安局白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办的猪场所在的白路乡花园村丁家组多名村民 , 损毁猪场生产生活用的水管 , 并将政府部门刚建好的一个“雪亮工程”监控摄像头毁坏 。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警 , 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 经初查 , 该猪场生产用的水管和厨房水管等都被人为破坏 , 还有刚建好的一个“雪亮工程”的球机监控头与光纤被人为损坏 , 白路派出所遂将此案受理为故意损毁财物案 。
其后几天 , 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过程中 , 丁家村一些村民变本加厉 , 1月12日14时多 , 该村村民雇来一台挖机将通往猪场的一条泥巴土路挖断 , 影响了猪场的生产经营 , 猪场请人维修花费近千元 。
1月13日和1月14日的两天下午 , 丁家村20多名老人、妇女两次把猪场的唯一出路拦住 , 干扰猪场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出 , 在派出所民警出警制止后才离开 。

崇仁蓄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10人被警方拘留!
文章图片
为什么丁家村民执意干扰猪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调查 , 这事缘于15年前的一份租赁合同 。 2005年 , 当地村民周某某等人成立了一家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向丁家村村民签订了30年的山地经营使用租赁合同 , 用于农业、养殖业、综合开发 。 2017年 , 周某某等人将租村民的山转租给某公司搞生猪养殖 。 丁家村民认为周某某等人转让承包 , 改变了山地使用性质 , 认为某公司办养猪场存在毁林问题 , 并超越了周某某与丁家村民签订的租山界址 , 要求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 , 赔偿村民的损失 。 对此 , 白路乡政府和白路派出所多次召集双方协调此事 , 但丁家村民认为周某某与其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无效 , 双方差距太大 , 无法调解 。
乡政府就要求双方就山地租赁合同纠纷到法院依法诉讼 。 2018年 , 崇仁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 做出周某某与村民签订的租赁山地经营使用权合同无效的判决 , 由周某某等人赔偿丁家村民47.6万余元 ,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 , 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 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 认为某公司为第三方属于善意有偿取得林地使用权 , 并办理了林地使用权证 , 故法院驳回了丁家村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 双方对判决不服 , 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抚州市中级法院做出驳回、维持原判的决定 。 期间 , 周某某等人积极与丁家村民协商履行判决事宜 , 但双方无法谈拢 , 丁家村民于2020年9月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 但被省高院驳回再审请求 。
丁家部分村民认为在法律上一时无法让该猪场停止生产经营 , 就有人提出采取非法手段逼迫企业停止生产经营 , 遂出现了以上2021年1月11日以来多天的非法行为 。 2021年1月15日中午13时多 , 丁家村民20多人又将猪场出路拦住 , 不准人员车辆进出 , 派出所民警与乡干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置 , 但是丁家村民不听劝阻 , 并在猪场员工宿舍里泼大粪 , 扔员工物品 , 并造成2名员工受轻微伤 。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黄振辉接到报告后 , 立即安排副局长谭喻江、王文果带领特巡警大队、巴山派出所、孙坊派出所等单位警力增援 , 一举将10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并协同乡干部到丁家村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

崇仁蓄意扰乱企业生产经营,10人被警方拘留!
文章图片
经查 , 犯罪嫌疑人丁某荣(男 , 61岁 , 江西崇仁人)、徐某某(女 , 55岁 , 江西崇仁人)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违法行为人丁某春(男 , 48岁 , 江西崇仁人)、丁某昌(男 , 33岁 , 江西崇仁人)、丁某明(男 , 53岁 , 江西崇仁人)、潘某某(女 , 41岁 , 江西崇仁人)、周某某(女 , 50岁 , 江西崇仁人)、康某某(女 , 40岁 , 江西崇仁人)、丁某仁(女 , 21岁 , 江西崇仁人)、孙某某(女 , 63岁 , 江西崇仁人)8人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至十日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