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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 。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 , 我国境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即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 ,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 。
7、保险待遇的权利 。
【提示】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均享有工伤待遇 , 且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A.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不参保 , 统一享受公务员工伤政策;B.除此之外的财政拨款单位/无财政拨款单位依照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均应当参保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6.农民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 只是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一个称呼 。
劳动法上只有劳动者概念 , 农民工属于劳动者 , 依法享有劳动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包括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8、都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 , 用人单位应当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二三年三月二十日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 , 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 , 应当适用劳动法 。
发生工伤事故的 , 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
因此 , 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一致的 , 并不因为身份如农民工的不同而有区别 。
【提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A.第3条规定 ,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 , 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 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 。
9、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 , 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 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B.第4条规定 ,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 , 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 , 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 , 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 , 供农民工选择 。
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 , 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 ,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 , 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A.建筑施工 。
10、企业除了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外 , 同时还必须按照建筑法规定 , 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B.并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
7.保姆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 。
保姆在工作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 关键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 受家政公司委派从事家务工作的保姆 ,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 ,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经中介公司介绍或者自行与雇主建立家政雇佣关系的保姆A.因不存在劳动关系 , 在工作中受伤不属于工伤 , 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B.但可以按照雇主责任直接 。
11、要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
【提示】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保姆 , 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直接建立家政雇佣关系的保姆不存在劳动关系 , 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
8.返聘离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退休人员属于特殊劳动者 。
离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 , 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 , 一般认为不属于劳动关系 , 具体权利义务根据聘用协议确定 。
1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均没有明确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
2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属于工伤待遇的排除范围 , 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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