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美|原告变被告,一场医美手术引发的“罗生门”

近日 , 女歌手张美美(化名)因“闹市举牌”举动被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下称“鹏爱医院”)索赔150万元 。 而就在此前 , 她曾因不满三年前在该院进行的医疗美容手术效果 , 要求赔偿其120万元未果 , 透过网络、媒体 , 双方争议持续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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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美闹市举牌维权 。
手术后留17处疤痕 , 院方表示已做风险告知
2017年9月 , 张美美在深圳出差时 , 被鹏爱医院的广告所吸引 。 一直以来她觉得自己脸部不够饱满 , 便向院方咨询了玻尿酸填充方面的问题 , 被推荐做自体脂肪填充术 。
2017年10月7日、10月25日 , 张美美两次前往鹏爱医院 , 实施医疗美容手术 。 两次手术中 , 她主要做了腰腹、大腿、上臂吸脂+自体脂肪填充 , 额部+上背部吸脂美容 , 手术费用共计27340元 。
手术在张美美全身产生了17个开口和疤痕 , 术后 , 她自称“多个部位凹凸不平 , 抽脂处经常有针扎的刺痛感 , 左边大腿、左手臂以及手掌麻木肿胀” 。
“手术后至今3年时间里 , 我从未停止过联系鹏爱医院 , 他们一直推脱称手术有恢复期 , 然而直到2019年5月 , 我身上的伤依然严重 , 还出现其他并发症 。 ”张美美说 。
采访人员据此求证鹏爱医院 , 该院回应称 , 按惯例术后院方会定期对张美美进行回访 , 并有回访情况记录表 , 但张美美方多次拒接或显示无人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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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爱医院回访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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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爱医院回访登记表 。
院方表示 , 手术前张美美已签订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脂肪抽脂术特殊风险告知书等文书 , 在顺利完成当时的手术后才出院 。
寻求巨额赔偿未果 , 当事人三年后“闹市举牌”
2019年5月 , 因不满意术后效果 , 张美美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 , 向鹏爱医院索赔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共计120万元 。 由于赔偿数额巨大 , 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 院方建议她先做医疗事故鉴定 , 再走法律途径 。
2019年7月30日 , 经过协商 , 院方同意退还张美美手术费27340元、补偿其交通费6000元 , 共计33340元 , 同时书面约定“后续其他问题双方通过司法途径协商解决”;8月9日 , 相关款项转入了张美美指定的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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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决方案 。
但此后不久 , 张美美便向深圳市卫健委举报鹏爱医院 。 2019年8月16日 , 深圳市卫健委复函表示——
1.张美美的整形手术主刀医师、麻醉师等医护人员均具备合法资质 。
2.经查 , 该医院为她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涉嫌存在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的违法行为 , 已对该院立案查处 , 该院在院内张贴的宣传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已对该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3.同时 , 该院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 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 根据相关规定 , 发生医疗纠纷 , 可通过4种途径解决 , 其中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 , 还可申请医疗损害及医疗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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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卫健委复函 , 对鹏爱医院的调查结果 。
此后又经过一年时间 , 2020年7月14日下午 , 张美美带着多人来到深圳 , 在鹏爱医院门口举着“黑心医院”“害人不浅”的牌子 , 索要120万元赔偿 。 院方以举牌行为干扰鹏爱医院的经营秩序为由 , 拨打110报警 。
医院反诉名誉受损 , 医美维权底线模糊
2020年8月13日 , 鹏爱医院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 状告张美美名誉侵权 , 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 , 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
“张美美用其手术后恢复期内手术部位红肿淤青的正常反应照片 , 并用具有侮辱性、诽谤性和煽动性的‘炒作标语’ , 这会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 , 误认为照片的淤青红肿是手术给她造成的后果 。 ”鹏爱医院认为 , 张美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医院的名誉 。
鹏爱医院在起诉状中表示 , 张美美以带有误导性、侮辱性、诽谤性和煽动性的图片和文字组成的标语牌诋毁医院声誉 , 同时不断提高“要价” , 致使鹏爱医院背负骂名 , 张美美行为侵害了该院的名誉权 , 致使鹏爱集团海外主体医美国际股价发生明显下跌 , 大量顾客频频解约现象 ,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三年间 , 张美美多次对外声称:“颈椎、胸椎和腰椎不时疼痛 , 不能正常弯腰低头 , 睡觉时每隔20秒需换一次睡姿 , 经常被疼醒”“自从整形失败后 , 一直在家休养 , 无法正常工作 , 直至被经纪公司解约 , 事业尽毁 , 损失难以估量 。 失去经济来源 , 连吃饭都成问题” 。但通过张美美本人的实名认证微博账号近两年的个人动态消息可见 , 其生活、工作状态无异于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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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美实名认证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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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美实名认证微博 。
此外有网友发现 , 涉及此事的热门话题“女歌手整容后索赔百万被斥医闹 医院反锁150万” , 在新浪微博平台被标注为“广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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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被标记为“广告”的微博 。
张美美代理人罗律师表示:“我们一直希望等当初医院承诺的鉴定出来后走法律诉讼 , 但是鉴定并没有顺利进行下去 , 现在医院反而起诉我们索赔150万 , 我的当事人感觉到非常委屈 。 接下来我们会积极应诉 , 同时对医院进行反诉 。 ”
11月11日 , 鹏爱医院方面告诉采访人员 , 衡量手术是否“失败”需要借助法律手段 , 张美美举牌维权后 , 双方达成协议 , 在深圳一家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 但张美美却中途退出鉴定流程 , 导致协商无法继续 。
为何张美美中途退出鉴定呢?张美美方回应称 , 其对所选取的鉴定机构中立性有所怀疑 , 故选择退出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主任曹伟曾建议 , 医美的赔偿标准 , 应当依据医疗鉴定结论 。 鉴定结论能够清晰地表明医美机构在医疗行为过程中的过错参与程度 , 责任鉴定比例是赔偿的依据 , 也是医美机构是否有过错的依据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互联网分会法律顾问何俊锋律师表示 , 医疗美容天然具有一定的医疗风险 , 医美机构应当严格依法行医 , 如医美机构的过错导致发生医疗风险 , 则医美机构依法应当履行赔偿责任;同时顾客也应当理性合法维权 , 如果采取过激医闹行为 , 非法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 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张美美|原告变被告,一场医美手术引发的“罗生门”】分页标题【撰文】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