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


应城巡回法庭进义和 警示教育以案说法

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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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庭审活动现场 。
本网讯(特约采访人员 程国辉 通讯员 李凡)11月6日 , 应城市义和镇人民政府联合该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义和镇义和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 , 现场审理了1起发生在老观湖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 该镇部分机关干部、村干部及当地村民观摩了庭审 。
经审理查明 , 2018年老观湖应城市义和段面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 , 在“禁渔令”生效后 。 被告人丁某某于2020年7月使用带电设备 , 前往老观湖丁咀闸附近非法电鱼 。 随后 , 被巡查的义和派出所民警抓获 。 案发后 , 丁某某对非法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 自愿认罪认罚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 , 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丁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名成立 , 鉴于悔罪认罪态度端正 , 情节较轻 , 免于刑事处罚 , 处罚金2000元 。 庭审后 , 人民陪审员还向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积极宣传生态保护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 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 , 此次面对面庭审让他们深受教育 。 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 , 坚决做到“保护生态环境 , 保护珍贵的水产资源” , 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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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责任编辑: 叶一鸣 )
【来源:孝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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