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涉黑43名家属恳求审判长公正审理

2020年11月10日上午的庭审中 , 被告者张保军 , 当庭说道竟然在没有律师的见证下 , 利州区检察院的高姓检察官对其做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让其认罪 。 既然没有律师在场的前提下竟然让其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严重损害了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2020年11月11日的庭审中 , 王焕秋、雍福林、王本春、李洪林、唐爱民、杨飞、赵小虎、昝斌、张保军 。 共计9多名被告每一名被告人均发现当庭的供述与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存在严重不符 。 每个被告均表示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均没说过 , 不知如何形成 , 甚是差异 。但公诉机关多次企图掩盖次问题 , 当庭逼迫被告人承认在之前公安机关的笔录 , 因有被告人的签字所以不让被告人质疑 。同时公诉机关、审判长严格限制辩护人对笔录的发问 。 严重违背庭审程序 , 要求辩护人举手表决将询问发问程序放在举证质证之后 。 多名辩护人当天申请公诉机关 , 审判长 , 合议庭回避 。 众多家属在看到此景 , 冲到法院大门口 , 大喊要求法院公平审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后经过众多家属不断争取 , 法庭下午才将发问环节回复 , 但是严厉告诫辩护人不得就证据问题进行发问 。根据法律规定 , 任何人未经审判宣告之前不得认定其有罪 , 即使有罪之人也需要法律的程序进行 。 只有程序的正义才能得出实体公正的审理结果 。声明:王焕秋、雍福林、王本春、李洪林、唐爱民、杨飞、赵小虎、昝斌、张保军承诺当庭的供述与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存在严重不符作出声明 , 如有不实 , 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摘自:法制与社会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