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民法典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

【行政|民法典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羊城晚报讯 日前 , 广东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要抓手 ,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 有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明确 , 要把实施民法典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等工作 。
《意见》要求 , 推动民法典实施列入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和工作要点;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重要标尺;准确适用民法典化解涉疫矛盾纠纷 。同时 , 加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 。
行政机关应按照约定 , 全面履行民事合同 , 承担违约责任 , 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行政协议 , 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 杜绝项目烂尾、恶意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发生 。此外 , 行政机关还应加大对未依法履约的监督 , 将政府特许、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等行政协议 , 纳入重点审查范围 。政府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 , 要依法进行 , 并给予当事人合理补偿 。
对民法典新设定的监护、居住权登记、高空抛物坠物调查权等内容 , 各级行政机关应抓紧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
在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 《意见》指出 , 各级行政机关要规范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收费、检查、裁决等活动 ,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 , 防止执法扰民、检查扰企;行政执法要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用语 , 防止侵害当事人名誉权 。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 。
此外 , 要把实施民法典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 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把行政执法行为是否侵犯当事人民事权利 , 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点内容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