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选举人团”、“选举人票”是一种好制度。

美国选举制度中的“选举人票”这种“制度设计”、“制度安排” , 是一种同时兼顾了“人人平等(一人一票)”与“州州平等”的好设计!“州州平等”就是美国的50个州、各个州 , 无论大小、一律平等;无论是人口多的“大州”(即选民人数多的州) , 还是人口少(即选民人数少)的“小州” , 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平等”(州州平等) 。 如果只按“一人一票”来选举 , 那么每次选举的结果就都会被人口多的那些大州所左右 , 就总是取决于人口多的那些大州对民主党或共和党的偏爱 。 这对于美国这个联邦制国家来说 , 对于这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移民国家”来说 , 是难以接受的 , 那些小州是会不服气的 , 是会跟那些大州离心离德、同床异梦的 , 国家是容易解体或爆发内战的 。 “选举人票制度”增强了各州相互间的团结 , 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 , 所以这是一种兼顾了“人人平等”和“州州平等”的“民族大熔炉”性质的好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