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348万能不能长记性?数数家电企业那些吹破的牛皮

【家电网HEA.CN 10月20日原创】近日 , 上海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发布一则家电品牌违反广告法的案件 。案情显示 , 涉事企业是小家电著名企业苏泊尔 , 其原因在于广告和产品真实性能严重不符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苏泊尔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并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用4倍、计人民币3483120元的罚款 。
销售费用高达9.7亿 区区348万能长记性?
作为知名小家电品牌 , 苏泊尔今年业绩并不乐观:根据苏泊尔的年报 ,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87亿元 , 同比下跌16.76%;净利润6.66亿元 , 同比下跌20.48%;扣非后净利润5.91亿元 , 同比下跌27.62% 。营收和净利润两项数据也是苏泊尔近3年来的同期最差表现 。苏泊尔燃气灶、抽油烟机等产品更是传出爆炸等新闻 。
在这一基础上 , 其破壁机被指出拍摄虚假广告 。该产品非但不像广告中宣传的那样“寂静无声” , 反而是发出最高噪音值高达89.1分贝的声音 , 堪比一辆重型车辆行驶时发出的噪声 , 远超过我国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居民区内环境噪音的限值要求 。办案部门认为 , 仅因获得了一个片面条件下的“静音认证” , 当事人就将产品冠名以“全静音破壁机” , 这一无视产品实际性能的做法 , 是对“静音认证”结果的无限扩大使用 。因此依据《广告法》中的规定 , 对其实施处罚 。
不过据半年报数据显示 , 今年上半年 , 苏泊尔的销售支出约为9.7亿元 。348万元的罚款 , 对于这9.7亿元而言不过九牛一毛 , 是否真的能对苏泊尔起到惩戒作用 , 实在令人担忧 。
牛皮没吹破 , 就往大了吹
实际上 , 家电行业广告“吹牛”现象实在太多 , 但是从来缺乏有效的监管 。在这种对自己产品“吹牛”的现象背后 , 往往体现的是一种浮躁、急功近利的企业经营态度 。

广告法|348万能不能长记性?数数家电企业那些吹破的牛皮
一、格力电饭锅登“315家电虚假宣传榜”
今年3月 , 运营商财经网针对家电行业虚假宣传案例进行了梳理推出“2020年315家电企业虚假宣传榜” , 其中知名品牌格力因一款电饭锅涉嫌虚假宣传上榜 。
原来 , 在2019年8月 , 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在中国质量协会40周年大会上推荐格力生产的电饭煲时称 , “现在还有人到日本买饭煲吗?我们的饭煲卖到日本 , 日本人告诉我 , 格力的饭煲比日本还要好 。我们还做出三高人群的饭煲 , 如果有血糖高的人 , 买我们的饭煲 。”最后还撂下一句承诺 , “保证你敞开吃 , 血糖不升高” 。
这句宣传口号立即引发争议 , 有关医疗专家已经指出 , 降低血糖升高的速度和降低血糖不是一个概念 , 这种电饭煲对于控制血糖“没有那么大作用” 。针对此 , 不少网友吐槽称董明珠是在“误导消费者” , 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
有相关法律人士表示 , 董明珠作为公司高管 , 在公开场合的言论属于职务行为 , “保证你敞开吃 , 血糖不升高”属于企业的广告 。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如果广告不符合事实 , 则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
而在2012年 , 格力空调自称“世界名牌、中国节能减排上榜品牌”因宣传内容用词夸张 , 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这些宣传内容不仅真实性令人怀疑 , 而且 , 这些称号荣誉的授予涉嫌违反国家规定 。
二、美的“无风感”空调被举报
今年7月 , 贵阳消费者于泽购买了一台美的“无风感”空调 , 购买前曾多次向销售人员强调要购买无风的空调 , 销售人员也再三确认空调无风 , 结果安装使用后发现该空调有明显的风感 。为此 , 于泽在网上实名公开举报 , 称美的在宣传销售过程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规定 , 涉嫌虚假宣传 , 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赔偿请求 。分页标题
而在9月份 , 经过贵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 , 美的方面自行拆除收回售出的空调 , 并按照空调原价赔偿了消费者4699元的购机费和340元的安装辅材费 。
同时 , 于泽和美的空调签署的协议书显示:美的“无风感”空调自上市以来没有进行任何虚假宣传 。因商场销售人员在给消费者介绍产品不完整 , 导致消费者理解美的“无风感”空调是“无风”空调购买了该产品 , 消费者在使用后体验感不好 , 服务不满意 , 所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 现在双方通过协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
这也不是美的空调产品第一次出事 , 在2017年美的空调打出的“一晚一度电”的空调广告宣传语被多方权威评测证实是“虚假宣传”后 , 美的不得已将“一晚一度电”的宣传改为“一晚低至一度电” 。
三、海信电视世界杯称“第一”
在2018年的俄罗斯世界杯赛场上 , 海信电视公然打出““中国电视·海信第一”的广告 , 并为此花费了5000万欧元的赞助费 。最后 , 海信品牌的全球知名度提升了6% , 欧洲市场销量二季度提升了65%、国内电视市场占有率提升了1.87个百分点 。
但是 , 海信的世界杯广告 , 一时间又在国内广告圈引发了不小的争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 , 中国的企业到国外球赛的场地上做广告 , 并且称作“中国的第一” , 依然会和其他的同行企业放到一块去比较 。而投放广告的企业又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中国的企业法人 , 如果由于这种不准确不精准的广告 , 受伤害的也是国内的企业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 , 即使在境外的足球场上做广告 , 也得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约束和调整 。
同时 , 在2017年聚投诉统计的针对海信的投诉中 , 绝大部分涉及海信电视裂屏问题 。
【广告法|348万能不能长记性?数数家电企业那些吹破的牛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 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但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 , 口味更加挑剔的消费者 , 以及越来越难堪的业绩 , 诸多压力下企业往往并不是沉下心来进行变革 , 而是铤而走险 , 剑走偏锋 , 想在广告上下功夫 , 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来获取利益 , 反而忽视对提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重视 , 最后受害的 , 就是消费者和企业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