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都市|国庆中秋放假加班如何计酬?北京市人社局给出官方说法


北青都市|国庆中秋放假加班如何计酬?北京市人社局给出官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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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有关问题的通告》 。 通告中指出 ,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 。 10月1日至4日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 10月5日至8日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 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 , 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 , 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
同时 , 通告中指出 , 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国庆节、中秋节 , 优化工作安排 , 鼓励职工弹性作息 。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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