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作家诉《人民的名义》索赔1800万二审期间撤诉,法院:不侵权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巍)认为自己的著作权遭侵犯 , 作家刘三田将《人民的名义》作者作家周梅森和七家出品方诉至法院索赔1800万元 , 一审败诉后其提出上诉 。 22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了解到 , 二审期间 , 刘三田撤回上诉 , 目前 , 认定《人民的名义》不构成侵权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
图片
上海知产法院二审裁定 。 受访者供图
作家刘三田起诉侵权索赔1800万元
2017年3月 ,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后引发广泛关注 。 同年 , 作家刘三田起诉该电视剧和小说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
刘三田起诉称 , 根据自身的采访人员工作经历 , 她从2004年开始创作长篇反腐小说《暗箱》 , 并于2011年1月正式出版 。
2017年 ,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电视台和网络上热播 。 经过认真审看 , 她认为该剧与小说《暗箱》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 , 多处故事桥段相似 , 人物关系设计相似 , 人名相似 , 且有多处特定暗扣可以证实抄袭模仿事实 。
刘三田认为 , 其独创在先的作品《暗箱》受著作权法保护 。 而被告周梅森公开剽窃、抄袭、摹仿和改编其作品并加以侵权获利性利用 , 其行为已经构成著作权侵权 。 此外 , 七家共同出品人对涉案侵权作品共同进行电视剧制作并获利 , 同样违反了著作权法中的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 , 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连带责任 。
2017年11月1日 , 刘三田向浦东法院起诉 , 请求判令八被告停止侵权 , 被告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 , 同时要求八名被告刊登声明 , 消除影响 , 对1800万元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法院一审认定不构成侵权 , 二审期间撤回上诉
浦东法院一审认为 , 从原告提出的主题、情节、人物等方面就作品进行了比对:就两部作品的主题 , 原告提炼的18处情节比对后 , 认定原被告作品反映的主题不同 , 形成作品整体结构的情节组成内容、发展顺序、层次作用均不同;在对两部作品“老国营厂命运”“男主人公腐败变迁过程”等4方面61个主题情节进行比对后 , 认为原被告作品均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在人物方面 , 法院比对了两部作品中15对出场人物 , 认定《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设置远多于原告作品 , 人物关系也更加复杂;在人名和其他细节的对比上 , 法院认为 , 两部作品中的角色、性格特征和经历等均不相同 。 没有关联性也没有延续性 , 因此不具有可比性 。
2019年4月 ,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 刘三田的小说《暗箱》与被告小说及同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 , 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 。 故刘三田主张各被告侵犯著作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
宣判后 , 刘三田提出上诉 。 此后 , 曾经提出变更上诉请求 , 由针对作家周梅森等八名被告上诉 , 变更为仅针对周梅森一人上诉 , 后走变更为周梅森等八被告 , 上诉请求由一审的请求索赔1800万 , 变更为索赔500万等 。 审理期间 , 刘三田以法院不同意鉴定为由 , 提出申请撤回上诉 。
2020年9月2日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做出裁定 , 准许刘三田撤回上诉 。 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根据新京报此前报道 , 2017年《人民的名义》播出后 , 作家李霞于同年也曾以《人民的名义》在多方面存在抄袭、剽窃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说《生死捍卫》为由 , 将作家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诉至法院 , 2020年5月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认定《人民的名义》不构成侵权 。
《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的代理律师金杰今天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人民的名义》播出后 , 两名小说作者起诉作家周梅森作品侵权 , 法院均认定不构成侵权 。 目前 , 上述法院判决和裁定已送达 , 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 分页标题
校对 李立军
(责任编辑:冉笑宇 )
- 大宅门|她演多部主角戏都没红,演完《大宅门》后,迎来9年作品高产期
- 作品|不会过气的4个男星,胡歌上榜!他曾八年无作品,归来仍是一线
- 影片|《掬水月在手》上海路演收官 作家云集顶礼“朝圣”穿裙子的女先生
- 逸乐|逸乐心禅--田旭桐水墨作品展
- 最前线|众作家力挺《掬水月在手》 导演:我知道让年轻观众来看有难度
- 残疾人|笔墨见精神 “花开海上”沪穗两地残疾人艺术家作品交流展举行
- 扬子晚报|这张感谢信宛若“硬笔书法作品”,更让人点赞的是感谢信里的两个年轻女士
- 书法|“名城九江”书法美术作品展举行 书记市长看了都说好
- 娱乐圈透视|你是通过唐嫣的哪部作品认可她的演技的?
- 我的世界|如何用《我的世界》提高艺术审美 多多欣赏大神的建筑作品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