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申报人员,2020年度卫健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攻略,请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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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卫政促〔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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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20〕2号)(附件1)文件精神 , 为做好2020年度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严格按照粤政职评〔2015〕32号(附件2)、粤政职评〔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 , 各级申报人员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吻合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 , 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最新在职在岗证明(任职文件) 。 岗位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按照是否列入财政调资范围来界定 , 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列入调资范围但本人属非调资范围的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本人系非在编人员的证明 。 综合岗位申报人员要提供岗位说明书和在岗职责证明(加盖公章) 。 分管政工的行政领导要提供分管政工的文件或者会议纪要 。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报
1.拟认定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初级政工师申报人员)下载、填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 , 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 , 报本会秘书处 。
2.拟晋升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中级政工师申报人员)下载、填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4) , 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 , 报本会秘书处 。
3.拟晋升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申报 , 申报人员操作指引(见附件5)、审核人员操作指引(见附件6) , 和纸质申报的形式同时进行 。 各单位如有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 , 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本会秘书处(电话:020-89168026) , 先创建单位账号后 , 申报人再自行登陆“广东文明网” , 点击“广东省高级政工师网上申报管理综合平台”进行申报 。 (提示:高级申报人员请在9月28日前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填写并提交 , 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 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 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 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公示范围为申报人所在单位 ,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职务、学历、工作履历、现有职称、申报档次、政工业绩、政工论文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 公示形式可采用文件、公告或网上公开发布等 。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 。 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 应如实注明 , 评审材料先行报送 , 待核实结果后及时报送本会秘书处 。
公示结束后 , 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公示结果登记表》并加具意见 , 与其他材料一并签署盖章 , 按申报相应档次的要求 , 送本会秘书处受理 。
(三)材料送审
省卫生健康政促会进一步复核材料 , 复核无误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相应级别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 报送高级和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 , 需填写《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7、附件8)一式三份 , 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 同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yw_zyh@126.com 。
(四)组织评审
按照粤政职评〔2015〕32号文相关规定 , 我会负责组织进行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 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的评审答辩时间及要求由省政工职评办另行通知 。分页标题
(五)评后公示
经省卫生健康政工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 , 通过的评审结果报省政工职评办 。 省政工职评办审核同意后 , 将在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 , 按规定报批确定 。
(六)核准发证
按照《关于领取核发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政职评〔2016〕1号)的有关规定核准发证 。
三、申报填写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 。 申报人应按粤政职评〔2015〕32号文的规定及有关说明规范填写 。 填表时要注意按照“填写说明”指引如实填写 , 所有表格在填写时间或数字时 ,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 需个人填写的内容不得有空缺 , 如无内容填写“无”字 。 需单位审核的 , 须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项目不全、填报内容不准确、填写不规范、无审核意见、未加盖公章的 , 则不予受理 。
2.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需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核 。
3.中级政工师及以下申报人员的证明材料统一提交复印件 ,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核后 , 在复印件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
(二)关于申报人员政工业绩情况问题
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近5年单位年度考核情况或满足申报档次所需政工年限的年度考核情况 , 考核结果均需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 。 申报人同时需提供近3年关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述职报告(见对应申报表的表一) , 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审核认定(盖章) 。
为更加全面、真实了解申报人员政工业绩情况 , 各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给予综合评价意见不少于500字 , 单位纪检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廉政情况给予审核意见 , 并加盖公章 。
(三)关于学历证明问题
各档次的申报人员 , 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或省委组织部认可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 肄业、结业或相当学历 , 均不作为正式学历 。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的承认学历证明 。 军队复员转业人员持有的无法认定其学制、脱产与否和学历水平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 不作为学历依据 。
(四)关于直报高级政工师问题
直报高级政工师仅限党政机关调入人员和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 且为调入粤宣通〔2015〕3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单位和岗位5年内 , 从事政工工作1年及以上 , 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
(五)关于转系列申报(转评)问题
房产估价师、注册估价师、高级理财师等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职业资格 , 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享受中级职称待遇的非国家规定序列的职称不能作为中级资格转系列申报高级政工师 。 已取得国家规定序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申报人员 , 其从事政工工作时间按全额计算 , 从事非政工工作时间减半计算 。
(六)关于破格申报问题
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的荣誉须为政工方面荣誉称号 , 应在上一次评审并取得相应政工专业职务以来获得 , 初次参评人员必须为5年以内获得的荣誉称号 。 粤宣通〔2015〕32号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荣誉称号只作参考 。
(七)关于政工年限计算问题
各级申报人员政工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
(八)关于继续教育学习、政工论文相关证明材料问题
1.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主要依托“广东政当时”微信公众号 ,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 学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72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6学时)的培训任务 , 须在当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前完成 , 当年度超出72学时的不能跨年累计 。 选修课学时也可用“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积分兑换 。分页标题
2020年评审申报 , 提供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 2020年面授培训按半天4学时计算 , 计入选修课学时(见附件9、附件10) 。
2.政工论文
2020年申报中、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所提交的政工论文时限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 刊物要求须为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报纸(增刊除外) , 或经省政工职评部门认定的内部刊物(详见附件11、附件12) 。 同月刊物不论是上半月或下半月 , 只按1篇论文计算 。
(九)关于政工专业知识考核问题
政工专业知识考核采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 , 申报人在关注“广东政当时”微信公众号后 , 点击下方菜单“惠民吧”中“微课堂”栏目 , 按照指引注册后进行考试 。 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 共100题 , 考试时间45分钟 , 满分100分 。 初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 中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 高级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 。 考试不合格者 , 可重考 。
(十)关于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问题
高(中)级政工师申报人员须提供2016-2019年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复印件(见对应申报表的表二) , 同时填写2020年1-6月工作情况(见对应申报表的表一) 。
四、报送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 , 明确审查责任人 , 落实审核责任 。 本会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 , 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
2.根据上级规定 ,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 , 本会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 并书面告知申报人 。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不予受理:
⑴不符合评审条件;
⑵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⑶不符合填写规范;
⑷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⑹其他不符合政工职评政策规定的 。
3.申报材料须出具各级人事、纪检等部门审核意见 , 并加盖公章 , 否则视为条件不符 。
4.我会接收初、中级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 ,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
5.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须先在网上申报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统一用档案袋封装 , 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报送单位联系方式) ,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 , 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报送本会秘书处的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 , 逾期不予接收任何材料 。
6.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含到当年12月31日)、或已退休返聘的政工人员 , 不再参评各档次政工职称 , 不予受理其申报材料 。
7.有关申报文件及表格 , 可在粤卫政研QQ群(257134724)“群共享”栏目或可在广东文明网“职评工作”栏目(http://gd.wenming.cn/civilizationbroadcasting/zhiping/)查阅、下载 。
点击下图
下载相关申报文件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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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报材料请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以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9号楼318房 , 邮编:510317 。
9.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 , 可与秘书处及时沟通 。 联系人:秦菲 , 电话:020-89168026 。 邮箱:yw_zyh@126.com 。
五、评审收费
参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 。 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每人收取论著鉴定费200元 , 申报中级政工师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450元 , 申报初级政工师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280元 。 参评人员先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 待评审初审合格后 , 秘书处通知本人相关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 财务收据由我会开具后寄给申报人 。分页标题
户名:广东省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账号:44-05030104000607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赤岗支行
联系人:刘岳廷(15813333051)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20〕2号)
2.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粤政职评〔2015〕32号)
3.《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操作指引
6.审核人员操作指引
7.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
8.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
9.“学习强国”平台积分兑换学时操作指引
10.关于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政工专业知识考核的说明
11.申报高级政工师认定的有效内部刊物
12.申报中级政工师认定的有效内部刊物
点击下图 , 下载以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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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编辑|任君飞  责编|张秀丽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广东卫生在线全媒体团队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