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是否告知怀孕”不该成职场两难选择

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女性健康|“是否告知怀孕”不该成职场两难选择】
女性健康|“是否告知怀孕”不该成职场两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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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
前段时间 , “孕妇入职3天被公司辞退”事件成了网民热议的话题 。8月初 , 杭州的杨女士参加入职面试时 , 未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已怀孕 , 面试通过 , 但就职第三天 ,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岗位需求职责”为由将杨女士解雇 。
女性在面试时 , 该不该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已怀孕?隐孕入职后 , 公司能否以欺诈为由解雇职员?这些疑问成为很多新入职已孕女性的困扰 。
杨女士在应对这个问题时 , 可谓十分谨慎 。在面试前 , 她专门咨询了律师 , 律师告诉她“这是她的隐私权” , 因此她没有告知单位自己怀孕 。然而 , 用人单位遵守孕期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规定的前提条件是 , 单位一定对怀孕知情 。杨女士虽然维护了自己怀孕的隐私 , 但由于她早孕不显怀 , 也导致单位对她怀孕的事实毫不知情 , 无法将她当作孕妇来对待 。
这说明 , 杨女士在维护怀孕隐私的同时 , 也影响到了她享有孕妇的福利 , 至少可以说 , 她客观上为单位兑现这些福利设置了障碍 。从这个角度看 , 有了身孕的女职工 , 应该大声将自己的状况说出来 , 以便单位在安排工作时 , 按孕妇的情况来照顾自己 , 如果要辞退自己 , 也会因为自己是孕妇而有所顾忌 。
但话分两头 , 当孕妇坦承自己怀孕的事实 , 她可能根本得不到入职的机会 。用人单位当然不能以怀孕为由拒录孕妇 , 但找一个其他理由拒录 , 不仅轻而易举 , 而且还难以被外人抓到把柄 。在职场歧视还较普遍的当前 , 坦承怀孕将更难找到工作 , 要不要告知怀孕 , 的确容易成为她们的两难选择 。
家庭离不开女性 , 女性都有生育的权利 , 照顾孕产期的女性 , 其实就是照顾每一个家庭、甚至每一个人 。因此 , “是否告知怀孕”不该成职场两难选择 , 一个理性的社会 , 不应用这道难题来困扰女性 。
想要做到这一点 , 除了女性要在隐私权与孕妇应享权利之间做好平衡外 , 更为关键的是 , 要进一步做好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另外 , 若能对招录孕妇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信用升级等奖励 , 减轻用工单位的负担 , 也有利于消除女性“告知怀孕”的顾虑 , 让更多女性免此困扰 。漫画/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