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吓记者案今进行结案陈词,控方称其恐吓意图明显,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环球网报道 采访人员 尹艳辉】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在维多利亚公园恐吓一名男采访人员案 , 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 , 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 , 今日(28日)上午 , 控辩双方作结案陈词 。 据香港“东网”报道 , 控方表示被恐吓的采访人员为诚实证人 , 并称黎智英是在未受挑衅下说出恐吓语言 , 是有意图恐吓对方 。 报道称 ,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

黎智英恐吓记者案今进行结案陈词,控方称其恐吓意图明显,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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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网”报道称 , 控方在结案陈词时称 , 当时在维园 , 采访人员有权拍摄及录影 , 而且当时采访人员拍摄时一直保持距离 , 并没有挑衅被告 。 倘若被告不想被拍摄 , 他应该离开现场而不是走近采访人员 , 被告向采访人员说出“我实揾人搞X你”、“我已经影咗你相”等话 , 是有意图恐吓对方 。
针对辩方称该采访人员是个不可信的证人 , 又称他及《东方日报》多次写信要求律政司检控 , 反映该名采访人员是想被告被起诉甚至被定罪 。 控方则表示 , 采访人员在作供时已表明只想做诚实的证人 , 他并不知道能令被告入罪与否 。 此外 , 该采访人员承认曾去信律政司 , 控方强调 , 采访人员作为本案受害人 , 有权就事件及检控进度联络律政司 , 这不会影响他的可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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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72岁)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兴发街1号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 , 威胁一名采访人员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 , 意图使其受惊 。 黎智英此前在本案虽然获准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 , 但在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 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请撤销禁止他离港的限制 , 但都被拒绝 。
“东网”称 , 被恐吓采访人员上周出庭作供 , 称当日在工作期间 , 被黎智英爆粗指骂 。 根据该采访人员的证词 , 当晚他到维园采访见到黎智英 , 就取出相机和摄录机拍摄 , 最后 , 他在约7米外拍摄黎智英及其旁边的李柱铭 , 没多久见黎智英站起来 , 便放低相机休息 。 但黎智英突然到他身前 , 用右手食指指向他 , 喝骂道:“X你老母X”、“实搵人搞X你”(X你妈X , 我一定找人搞你)、“你唔好咁样影我(你不要这样拍我) , 我实搵人搞X你” , 又扬言“我已经影咗你相”(我已经拍了你的照片) , 该采访人员直言被骂后“呆咗”(呆住)一时反应不来 。
【黎智英恐吓记者案今进行结案陈词,控方称其恐吓意图明显,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香港“东网”报道称 , 28日上午 , 多位市民到法院外请愿 , 要求重判黎智英 , 有市民手持“声讨政治黑暴搞手 , 重判黎智英”“起诉黎智英 , 严惩卖国贼”的横幅 , 也有人称黎智英是“洋奴汉奸” , 认为他罪有应得 , 应入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