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香山评论|直播“坑位费”,人傻速来的生意?

_原题为 香山评论|直播“坑位费” , 人傻速来的生意?
近日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相较于顶流主播们创造的可观销售额和品牌曝光度 , 更有相当一批依靠买量、刷粉等手段伪装的带货主播 , 在收取了多则数十万、少则几万元的坑位费后 , 却无法卖出与之匹配的成交业绩 , 让众多选择直播带货的中小商户“既赔了本也没有赚到吆喝” 。 (8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搭个网、拉根线 , 以为吼两嗓子就能去库存——这种好事估计是一去不复返了 。 直播浪潮退去之后 , “裸泳”的不是曲终人散的网友 , 多是不谙传播逻辑的中小商家 。
这两年 , 有关“直播翻车”的极端案例越发频繁:比如宁波一商家在去年“双11”花费40万元坑位费请主播带货 , 四场直播后却只得到了3000元的销售额 。 至于财经作家“在单个坑位费高达60万元的情况下 , 最终只卖出15罐奶粉 , 其中3罐后续还被退回”等典型案例 , 显然给所有对直播带货芳心暗许的商家浇了盆冷水、或者说是浇了个“瀑布” 。
有两个逻辑越发成为共识:第一 , 直播带货这件事 , 设备硬件不是关键、营销软件才是内核 。 简单说 , 别以为是个人都能带得动货 , 更别以为平台扶持的流量都会傻瓜式兑现为现金流 。 选品规律、直播内容、粉丝黏性、转化法则……每个专业的要素 , 都很致命 。 至于凑热闹的地方官员们的带货直播 , 在新鲜劲儿过了之后 , 估计同样会陷入“尴尬无极限“”的境地 。 一哄而来的粉丝 , 他们早就被各种直播“坑”得百毒不侵 , 指望他们一次次交学费、指望他们一回回扮“韭菜” , 显然太过天真 。
第二 , 直播带货行当 , 迟早是要走向合规与公平 。 商家如果仅仅孤立地从成交额、观看量、粉丝增量、客单价等几个维度判断主播们的带货能力 , 很可能低估了大小机构“刷粉”、“刷单”的能量 。 更何况 , 低价产品轰炸出来的“成交量”、不同粉丝画像匹配出来的单场数据 , 显然不足以“放之四海而皆准” 。 别忘了 , 即便快要承包热搜的“乘风破浪的姐姐”们 , 直播首秀成绩也只有370多万 。 一个问题是明摆着的:有多少家实体企业能在“全网最低价”的自杀式营销中实现长远交易的持续翻红?
直播带货的泡沫 , 让“坑位费”成为人傻速来的生意 。 说到底 , 不过是因为商家们还处于“小白鼠”阶段 , 较少有意识在推广协议中提前约定如果销售额不达标、主播们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更重要的是 , 这个快速勃兴的市场缺乏监督管理 。 好在7月29日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主播强势的市场博弈 , 迟早会归于理性和有序 。
直播带货 , 关键是“货”——这个底线如果守不住 , 再大牌的网红也只是个传说 。
【直播|香山评论|直播“坑位费”,人傻速来的生意?】(文/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