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重复举债盖办公楼张目

作者:张 立村委会办公楼才用了不到6年 , 现在又举债百万盖了新的办公楼!”11月21日 ,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西坡村村民反映 , 旧的村委会办公楼的债务还没有还清 , 现在又大手笔举债盖新楼 , 这样的形象工程真是劳民伤财!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 此楼是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项目所产生的费用都是施工方垫资的 。 (11月22日 《华商报》)重复举债盖办公楼 , 又担心被冠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帽子 , 给新楼戴上一个“新农村”的“高帽子” 。 但是 ,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 举债盖楼选在村外路边 , 反倒让村民办事更不方便了 。 这种拿“高帽子盖丑脸”的做法着实有点拙劣 。村委办公场所是为村民服务的 , 相关场所的建设 , 除了国家可能承担的部分费用外 , 当然必然是由村民集体来承担 。 事实上是 , 上次盖村部的债务尚未结清 , 重复举债再盖新楼 , “旧伤未愈又添新疤” , 群众岂能不怒?重复举债盖楼的后果 , 不仅让村民从此再增债务重担 , 还让承建商背上了不能偿还债务的负担 , 致使其有家难回 。 村委失信在先 , 群众受损在后 , 政府甩锅相随 。 这样一出盖楼闹剧 , 再现了享乐作风、担当不够、责任不实给群众带来的严重后果 。 而这一切 , 都是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缺乏担当使然 。新农村建设也好 , 美丽乡村建设也好 , 中央的惠农政策 , 是为村民服务的 , 不是为犯错误提供狡辩的理由 。 旧有村部虽然漏雨 , 但经过修理 , 尚且可以继续使用 。 再盖新楼 , 着实是“钱多了”买享受 。 但盖楼用钱不仅没有真实来源 , 反而是由承建商垫资 。 乡镇政府对此的反映 , 真的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 其错误更加欲盖弥彰了 。“属下”犯错 , 当责上级 。 面对所管辖村级的错误 , 当地乡镇政府的“鸵鸟政策”更令人瞠目 。 多不愿谈及重复举债盖楼问题 , 实际上就是怕自己担责任 。 既然已对属下失之观察 , 又何必怕被冠以失职渎职之名呢?中央八项规定早已对国家机关楼堂馆舍问题讲的清清楚楚 , 即便跳脱中央八项规定 , 重复举债加重村民负担盖楼 , 其行为已经不容原谅 。 更何况这已经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 , 乡镇政府再意图推卸责任 , 再装的楚楚可怜 , 把责任一推六二五 , 实在算不上高明 。让惠民政策落地 , 让百姓受益 , 让为民服务者自觉过紧日子 , 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把责任担起来 , 把歪风恶俗管起来 。 重复举债盖办公楼 , 是不担当不管理的恶果 , 能否警醒事中人 , 能否成为反面教材 , 需要的是政治良心 , 更需要的问责大棒高举实落 。 (张立)<a href=https://club.kdnet.net/"http://www.gmw.cn">
谁在为重复举债盖办公楼张目
[责任编辑:曹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