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谋毒资 帮助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正义网桂林8月21日电(通讯员唐艳 秦瑜)桂林一男子为“谋毒资”,竟使用个人身份证帮助他人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开通银行对公账户供他人使用,不成想,其行为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的“帮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陈某(化名)依法批准逮捕 。 
经查,2019年10月某日,龙某(化名,在逃)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到陈某,并提出让陈某使用其身份证帮忙办理营业执照、电话卡、对公账户等证件提供给自己使用,事成之后承诺支付2000元的“好处费” 。陈某是个“瘾君子”,正在为筹集“毒资”而发愁,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龙某的请求 。在办理相关证件期间,陈某也得知龙某要使用这些证件从事一些网络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选择了“沉默”,并迅速帮其办理了4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 
而龙某利用陈某办理的营业执照、电话卡、对公账户等证件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资金流水近百万元 。 
【"瘾君子"为谋毒资 帮助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该院审查后认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