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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 , 广东佛山 。 顺德区一名老人被奔跑的狗所挂绳子绊倒 , 腾空面朝下摔地 。 牵狗女子看到倒地老人后转身逃离现场 , 有路人喊话劝阻 , 女子反而加速跑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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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显示 , 当时阿婆在路上走着 , 两只宠物在追赶打闹 , 在一转弯处 , “飞起“的狗绳突然把阿婆绊倒 。 阿婆被重重地摔在地上 。 前额着地 。 接着 , 一女子过来把狗带走 , 看到摔倒的老人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 , 而是立即离开现场 。 事发后 , 附近居民马上拨打120 , 并报警 。 当地医护人员很快赶到现场 。
18日下午 , 采访人员来到事发现场 , 找到了一位参与施救的卫生站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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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站医生表示:“17日下午约5:20 , 我在事发地后面的篮球场 , 很吵 , 我当时听到一声巨响 , 我马上出去 。 ”
医生向采访人员表示 , 他看到了白狗挣脱绳子后转身的一幕 。 “那个老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 流了一滩血 。 ”他表示 , “我马上给她把脉 , 发现她的呼吸很微弱 。 ”他表示 , 现场很多人围观 , “大家都很热心 , 打110或者120 。 ”约十分钟后 , 救护车到达现场 , 随后公安抵达 。
对于牵狗女子的身份 , 医生告诉采访人员 , “女孩是另一个生产队的 , 狗不是她的 , 是另外一个成年人的 , 那个成年人遛狗也会牵绳 。 ”
医生说 , 倒地老人今年88岁 , “有时候会来卫生站取药 , 我们比较熟悉 。 ”他表示 , “那只白狗重约70~80斤 , 女孩只有12~13岁 , 当时白狗遇到另一只小狗 , 两只小狗可能想玩 , 就本能冲上去 , 挣脱了绳子 , 刚好老人在旁边 , 狗绳绊倒了老人 , 老人前额着地 , 流了一滩血 。 ”
采访人员随后找到了倒地老人的相关家属 , 他们情绪比较沉稳 , 并向采访人员表示 , “倒地老人的家人已经前往殡仪馆处理身后事 , 现在不在家 。 ”
这位家属还说 , 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 “我们不需要帮助 , 只想安静地处理这件事情 。 ”
采访人员从顺德区公安局、杏坛镇有关方面获悉 , 目前 ,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 相关人员正在进行协商 。
官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系意外事件据广东佛山杏坛镇人民政府8月18日晚通报 ,, 8月17日17时21分 , 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 。 接报后 , 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 经调查 , 罗水村民罗某(女 , 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 , 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 , 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 , 88岁)绊倒 , 导致麦某受伤 , 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 目前 , 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 下阶段 , 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 并强化宣传教育 。
媒体: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 “意外事件”不影响追责8月17日 , 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 , 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 此事件经曝光后引发热议 。 8月18日晚 ,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进行情况通报 ,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
这一判断或许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 从通报情况来看 , 老人的死亡与狗主人以及12岁的罗某不无关系 。 如果不是狗主人将狗只拴在家门口疏于管理 , 如果不是罗某擅自将狗只牵出玩 , 就不会有后来的意外——狗挣脱约束绳 , 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老人绊倒 , 导致其受伤死亡 。 人们担心 , 这起事件被判断为意外事件后 , 狗主人、罗某等人的法律责任会被排除 , 老人之死会没有了下文 。 分页标题
其实 , 这种担心大可不必 。 从常识上讲 , 镇政府方面的初步判断 , 只是刑事责任方面的预先判断 , 主要是排除犯罪的可能 。 刑法上的意外事件 ,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 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 , 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 不认为是犯罪 。 就这起事件来说 , 无论是狗主人 , 还是罗某 , 主观上既不存在故意 , 也不存在“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或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 。
既然缺乏构成犯罪和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 ,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 无论是狗主人 , 还是罗某 , 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 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其实 , 罗某因为未满14周岁 , 根据刑法规定 , 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即便造成了应当入罪的严重后果 , 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
在民法上 , 意外事件也带来责任的免除 , 但对于意外事件的判断 , 通常只能由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予以认定 , 这并不是镇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的权限范围 。 当然 , 民法上的意外事件中 , 对“过错”的认定标准 , 要相对弱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 。 客观上 , 对于这位八旬老人的意外死亡 , 狗主人和罗某都是存在一定过错的 , 虽然不是“故意” , 却有“一般过失”或“重大过失” 。
根据《侵权责任法》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就这起事件而言 , 狗主人因管理动物的过错 , 罗某因擅自牵狗、采取安全措施不够等过错 , 须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
考虑到罗某尚未成年 , 经济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 承担法律责任 , 付出一定的侵权代价 , 也是对他们的警示和教育 , 有利于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
翻看以往的报道 , 这些年 , 因为狗只等宠物管束不够伤人事件 , 在各地都有发生 。 之前 , 就有一名21岁的大学生因驱赶未牵绳的小狗被咬伤 , 不幸染上狂犬病去世 , 这些“意外之痛”让人揪心 。 这起狗绳绊倒老人致死事件发生后 , 当地表示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 并强化宣传教育 。 不仅如此 , 对未成年人的管教也不能缺失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 , 对犯错未成年人虽然不予处罚 ,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只有依法惩处明示于前 , 教育和管理措施真正到位 , 才能拉紧那根约束宠物的“无形绳索” , 避免类似悲剧刺痛人们的眼睛 。
【热点|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如何追责?医生还原事发经过,家属: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_原题为:广东顺德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 参与施救医生还原事发经过)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网址:/a/2020/0819/1597790140.html
标题:热点|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如何追责?医生还原事发经过,家属:不会过于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