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环球网 采访人员 陈超】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主要产品是开关电源 , 包括车载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多类应用领域的产品 。
据招股书披露 , 威迈斯最早成立于2005年 , 实控人是万仁春;2009年 , 蔡友良和杨学锋二人受让了威迈斯全部股权 , 但其实此二人所受让的股权均为代万仁春持有 , 直至2013年7月才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 , 万仁春先生在2000年3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市场部总监 。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源系统、精密能源控制配电系统 , 与威迈斯存在较大相似性 , 威迈斯成立初期是否借助了艾默生的技术或客户资源?2009年万仁春所持威迈斯股权改由蔡友良和杨学锋二人代持 , 是否为了规避万仁春从艾默生离职时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对此 , 威迈斯称:“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在解除代持关系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值得关注的是 , 招股书披露万仁春在2017年12月将其持有的威迈斯4.4%股权以1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秋建 , 另将其持有公司1.5%的股权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丰图汇瑞;同期丰图汇瑞还以1000万元的价格从威迈斯核心股东之一的刘钧手中受让了2.5%股权 , 另有自然人胡锦桥、洪从树也以相近的估值受让了威迈斯的股权 。 上述交易对应威迈斯的整体估值还仅为4亿元 。
随后在2018年3月 , 万仁春、刘钧、蔡友良等人分别向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和韩广斌等外部机构和自然人出让股份 , 具体价格为1.4545%股权对应898.7067万元 , 对应威迈斯整体估值达6.18亿元 , 相比3个月前股权交易时的估值高出了50%以上 。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 , 丰图汇瑞的核心受益人为自然人王峰 , 此人还是北京北控工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
【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业绩增长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根据招股书披露 , 2018年3月 ,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受让股份和增资等方式 , 分别以4000万元和1500万元获得威迈斯6.15%和2.31%的股份 。
同晟金源49.52%的出资额来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而上汽集团间接持有捷创投资99%的股份;同时 , 捷创投资和扬州尚颀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 , 尚颀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冯戟 , 自1998年9月至2017年7月长期在上汽集团任职 , 并担任过上汽集团全资孙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合规风控负责人 。

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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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 , 上汽集团一直都是威迈斯的前五大客户 , 但是在2017年上汽仅以3777.72万元的采购额位列第5大客户的位置 , 但是在前述两只基金完成入股的2018年 , 上汽对威迈斯的采购金额也随之飙升到18580.23万元 , 同比增长了近5倍 , 并一举成为威迈斯的第一大客户 。 2019年前三季度 , 上汽对威迈斯的采购金额已经达1.69亿元 , 与2018年全年相差不多;但是同期 , 上汽集团自己的经营规模却是在萎缩的 , 营业额同比下滑了13.25% 。
上述数据指向上汽集团在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 , 以超过上汽集团自身经营规模增长的幅度 , 加大了对威迈斯的采购 , 这是否与前述两只基金入股威迈斯存在直接关系?威迈斯同样未做出解释 。
此外 , 公开数据显示 , 上汽集团在2020年的业绩表现惨淡 , 6月份产销快报显示上汽集团全系统产品产量同比下降30.27%、销量下降30.24% , 这也令人担心是否会导致威迈斯2020年业绩压力大增 。 对此 , 威迈斯在回复采访时表示:“公司与上汽集团合作属于双方正常的业务需求 , 定价参照市场价格 。 公司订单较为充足 , 在手订单覆盖情况良好 。 ”分页标题
“经典”的避税操作
招股书数据披露 , 2019年前三季度威迈斯合并口径下的营业收入为5.7亿元 , 同期威迈斯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67亿元 , 也即威迈斯母子公司整体的对外销售几乎全部由母公司来完成 。 但与此同时 , 剔除投资收益后 , 威迈斯合并口径下营业利润为6396.02万元 , 而母公司则为-181.63万元;也即实现了5.67亿元大额收入的威迈斯母公司 , 若不是来自于子公司的分红投资收益 , 竟然还是亏损的 。
不仅如此 , 威迈斯合并口径下2019年前三季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4.08亿元 , 而同期母公司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则高达4.87亿元 , 也即威迈斯母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了将近8千万元的毛利润 。
更细节数据指向威迈斯的核心子公司威迈斯软件 , 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 , 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 , 但是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实在不一般 , 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就高达6104.96万元 。 综合上述信息 , 指向威迈斯母公司通过集团内部交易 , 由威迈斯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进行大额采购 , 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母公司的真实利润向子公司转移 。

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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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此举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潜藏在税收政策方面 。 招股书披露 , 威迈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 , 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 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也即 , 威迈斯母公司通过内部采购将毛利润转嫁到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身上 , 能够最大程度享受到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在这一过程中 , 内部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 就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 事实上 , 从2017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来看 , 威迈斯母公司的营业利润 , 在扣除投资收益之后 , 基本没有累计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