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证券基金行业再迎利好!证监会发文鼓励并购重组,支持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蓄力


证券|证券基金行业再迎利好!证监会发文鼓励并购重组,支持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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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证券基金行业再迎利好!证监会发文鼓励并购重组 , 支持员工持股、股权激励 , 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蓄力】证监会支持证券基金行业做好创新工作 。
近日证监会相关部门向派出机构下发通知 , 支持证券基金行业实施组织管理创新 , 主要来看 , 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鼓励行业机构依法实现市场化并购重组 , 在资本实力、管理水平、信息技术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二是支持行业机构通过直接持股或者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 相关通知将由派出机构转发辖区证券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业内人士指出 , 相关措施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 传导出放管服改革 , 和鼓励行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 有序创新发展的监管要求 , 监管层鼓励证券基金行业做大做强 , 机构应该充分利用目前政策红利 , 并购重组外延式发展和增厚资本金等内涵式发展“双轮驱动” , 增大自身的规模和体量 。
一则通知助力机构做大做强
证监会相关部门助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鼓励行业做好创新工作 , 此次下发的通知有两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为推动行业做大做强 , 证监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机构实施市场化并购重组 , 在资本实力、管理水平、信息技术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 。 为充分发挥并购重组效应 , 实现母子公司协同发展 , 证监会支持行业机构在有效管理不正当竞争、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前提下 , 探索更为灵活的母子公司发展定位和业务范围 。
二是为支持行业机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 提升公司活力 , 证监会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按照《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规定 , 在有效防范利益输送、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的前提下 , 通过直接持股或者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
业内人士表示 , 此举主要是为了提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核心竞争力 ,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鼓励行业机构并购重组
近年来证券行业并购重组进入上升期 , 券商做大做强的渴望也变得日益强烈 , 在监管层“扶优限劣” , 促进证券公司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理念的推动下 , 一股旨在壮大自身综合实力的整合浪潮席卷了整个证券行业 。
境内方面 , 方正证券(601901,股吧)并购民族证券以求区位互补、国泰君安收购上海证券实现IPO、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并购重组整合区位以及业务资源 。
跨境方面 ,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于2012年收购法国里昂证券 , 2014年国金证券(600109,股吧)收购香港券商粤海证券 , 2015年光大证券(601788,股吧)收购香港最大证券经纪商新鸿基金敲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份 , 纷纷布局海外 。 另外 , 互联网企业、银行及其他实体企业也开启跨界收购 , 如东方财富(300059,股吧)2014年收购宝华世纪证券 , 涉足香港证券业务领域 , 2015年9月收购西藏同信证券 , 成为首家获得境内证券业务牌照的互联网公司 。
并购重组过程中 , 通过并购 , 证券公司能够迅速形成区位互补、扩大业务规模 , 提高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 。
业内人士认为 , 此次鼓励行业机构在有效管理不正当竞争、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前提下 , 探索更为灵活的母子公司发展定位和业务范围 , 这有利于打造高质量投行 , 有利于增进头部券商资本实力 , 锻造资本市场四梁八柱 , 促进市场稳定 。
长效激励机制明确
此次通知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 就是明确了行业机构可以通过直接持股或者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
这对行业来讲是个利好消息 , 对于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明确 , 可以让行业机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 证券公司属于人力和资本密集型行业 , 员工是其最核心的竞争力 , 而员工持股计划作为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切实可行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手段 , 通过推出持股计划将员工利益与公司绑定 ,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 。 分页标题
“可以直接持股进行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 这对券业来讲实属利好 。 ”一家券商的从业人员表示 , 因券商从业人员不能直接持有股票 , 之前的券商的员工持股计划多通过设立资管计划等方式达成目的 。
以近期发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东方证券为例 , 东方证券与汇添富合作 , 设立资管计划达成此次员工持股计划 , 东方证券发布了《汇添富-东方证券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汇添富-东方证券员工持股计划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 合同中表示 , 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为建仓期内不开放提取 , 且建仓完成后封闭运作一年 , 建仓期完成之日以管理人书面通知委托人的日期为准 。
按照草案 , 建仓期完成后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总资产的80% , 将主要投资于东方证券发行的H股股票 , 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逆回购等流动性管理工具 , 且首期缴付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 , 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5年 。
另外 , 此次资管计划设立的投资目标为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 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委托的需求 , 在投资期限内持有标的股票 , 分享上市公司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回报 , 努力为委托人谋求委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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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