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财闻汇|多家券商要求分析师“关闭”个人公众号,发生啥事?



21财闻汇|多家券商要求分析师“关闭”个人公众号,发生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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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 , 多家券商已经关闭了分析师的个人微信公号 。 据了解 , 目前还有不少券商正着手规范管理分析师用于发表研报个人微信公众号 。
发生了啥事?
【21财闻汇|多家券商要求分析师“关闭”个人公众号,发生啥事?】 多家券商关闭分析师微信公号
近日 , 据财联社 , 有证券行业研究人士透露 , 多家券商正着手关闭证券分析师个人微信公众号 , 更是要求停止发布与研报相关内容 。
例如华泰证券金融行业分析师沈娟就已经关闭其个人公众号 。
分析师个人公号被关闭是不是普遍现象?
申万宏源相关负责人称 , 目前已经关闭所有分析师个人新媒体账户 。 中信建投相关人士也表示 , 今年也将关闭分析师公众号 。
银河证券相关人士表示 , 出于合规考虑 , 分析师一直未被授权可以代表公司开通个人公众号 。
要求分析师停更、迁移或是关关闭个人公众号 , 并非各家券商的普遍要求 , 多家券商分析师的个人微信公号仍在正常运营中 。
为何要关闭分析师个人微信公号?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 , 一般来说 , 是基于监管和内部业务运营两方面要求 , 从监管而言 , 中证协对此有行业规范要求;
对券商而言 , 这是基本的版权保护诉求 , 原来很多报告被非法转载侵权 , 规范管理是券商的基本诉求 , 另外很多分析师公众号都是免费推送全文 , 也不利券商研究进行闭环管理 , 实现研究成果收费 。
研报自律规则已获实施
有券商先试先行 , 要求分析师停更、迁移或是关关闭个人公众号 , 监管要求是重要原因 。
5月22日晚间 , 券商研究报告自律规范修订稿发布 , 进一步从撰写、合规等方面 , 对研报质量管控进行了强化 , 针对近年来兴起的***研报、外部专家邀请等新型投研服务 , 进行了明文规范 。
本次修订特别提到 , 要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的方式、内容、渠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同时 , 证券公司也要定期安排合规审核人员进入证券分析师开展客户服务的聊天群 , 关注其***平台和云共享平台等方式 , 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抽查 。
【延伸】4年前奇葩研报继续追责 两名前券商分析师被罚20万
日前江苏证监局披露对东吴证券时任分析师马浩博、汤玮亮的行政处罚决定 , 因其在2016年发布的一份关于福成股份的研报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 , 二人合计被罚款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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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证监局查明 , 2016年10月14日 , 东吴证券发布马浩博、汤玮亮作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署名的《福成深度报告二:3个100亿支撑市值翻倍》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 。
江苏证监局还确认 , 马浩博、汤玮亮在发布《福成研报》之前 , 未与福成股份核实研报相关事实与数据 。 无论基于何种信息来源 , 马浩博均未尽到应有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义务 。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江苏证监局决定 , 对马浩博处以15万元罚款 , 对汤玮亮处以5万元罚款 。
尴尬的是 , 上述分析师和东吴证券早在研报发布的2016年便因此遭到了江苏证监局的处罚 , 其主要内容还被福成股份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详细说明 。
在福成股份作出澄清1个月后 , 2016年11月23日 , 江苏证监局也开出罚单:经查 , 《福成研报》因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 未能保证引用的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 研究方法缺乏专业审慎 , 分析结论依据不足 , 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九条的规定 。
鉴于丁文韬作为研究所所长 , 负有领导责任 , 马浩博、汤玮亮作为署名作者 , 对该研究报告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 江苏证监局决定要求上述三人于2016年11月29日接受监管谈话 。分页标题
上述情况反映东吴证券也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 , 为此江苏证监局对东吴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要求其应加强内部管理 , 完善内部控制 , 提高从业人员合规意识 , 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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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吴证券2016年年报中 , 公司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 并表示已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对于业内时有发生的研报撰写、转发违规行为 , 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大 。
2020年5月22日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宣布 , 为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自律管理 , 促进证券研究业务健康发展 , 协会组织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 , 自2020年6月21日起实施 。
协会明确 , 证券公司要加强研究报告质量管控 , 提升研究报告质量 , 例如证券分析师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时 , 应对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进行核实 , 审慎使用 , 且研报中不得有“低俗”“煽动性”词语 。
证券公司要建立拟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 , 建立清晰的审查清单和工作底稿 , 通过合理的流程安排避免审查工作流于形式 , 确保审查意见得到回应和有效落实;证券研究报告应当由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专职质量审核人员进行质量审核 。
此外 , 修订后的规范明确要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和客户服务的管理 , 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 , 同时加强分析师廉洁从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 , 提升分析师职业道德水准 。
来源:财联社、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