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建平一男子在网络上发布“两名学生溺亡”不实消息,被警方查处!

当前正值雨季 ,
多个省市普降暴雨汛情严重 ,
防汛救灾任务特别艰巨 ,
又恰逢学生假期 ,
每一起涉及到学生的事件
都让人格外揪心 。
然而 , 却有个别网民在网络上
虚构事实发布不实言论 ,
扰乱社会秩序 ,
把网络当成了不法之地 。
近日 , 辽宁朝阳建平县公安局按照朝阳市公安局“百日攻坚”行动部署 , 强化24小时网络监察管控 , 查处一起网民虚构事实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的案件 。

辽宁朝阳建平一男子在网络上发布“两名学生溺亡”不实消息,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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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18时46分 , 一网民在某APP上发布了题为“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榆树林子两名学生溺亡  7月12日打捞上岸”的不实文章 , 该内容被建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 , 第一时间向县局主管领导汇报 , 在多方核实后确定该文章发布的内容为虚假消息 , 经警方调查 , 确定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建平县铁南街道居民胡某某 。
7月13日上午 , 建平县公安局铁南派出所将胡某某传唤至该所 , 经询问 , 胡某某平时爱好写网络文章 , 在微信群内看到一段抢救落水儿童的视频后 , 自己编造视频中涉事地点和时间等内容 , 并将该视频配文后发布到该APP 。 胡某某对其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胡某某保证一定遵纪守法 , 不再从网上发布不实内容 。

辽宁朝阳建平一男子在网络上发布“两名学生溺亡”不实消息,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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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建平一男子在网络上发布“两名学生溺亡”不实消息,被警方查处!】建平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 , 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 网络不是违法犯罪藏身之所 , 更不是法外之地 ,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文明守法的合格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