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7月20日 , 采访人员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 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 。 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20年7月15日 ,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
邢凯简历
邢凯 , 男 , 汉族 , 1955年7月出生 , 1977年1月参加工作 , 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在职研究生 , 工学博士学位 。
1977.01—1978.03 辽宁省黑山县木器厂工人
1978.03—1982.01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地下建筑工程专业学习
1982.01—1992.02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
1992.02—1992.09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结构室副主任
1992.09—1994.10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三所副所长兼大连分院院长
1994.10—1996.03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1996.03—2002.0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2.01—2008.05 沈阳市副市长
2008.05—2011.11 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11—2016.01 沈阳市委副书记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作出逮捕决定】2016.01—2018.01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3 退休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