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说实话 , 我挺烦别人问我: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好?可能是我成长了 , 对这样的问题不屑一顾 , 或者是问的多了 , 心情烦躁 。他们担心保费一交就是30年 , 保障期限又是终身 , 要是中途保险公司倒闭了 , 又作如何?岂不是血本无归?他们担心的不无道理 , 谁又何曾不是一个保险小白呢?细细回味 , 我又能理解这些人的心情了 。 (理解万岁)保险公司安全吗?本文 , 将从法律和监管的角度 , 聊聊保险公司从成立到运营到倒闭 , 那一系列事儿 。当然 , 颇为无聊~一、成立保险公司 , 不是饭店 , 几个人掏点钱 , 办点用品 , 想开就开了 。首先对股东资质要求严格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 信誉良好 ,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很多保险公司我们从未听过 , 但是股东一定有所耳闻 。众安在线 , 其股东是三马:中国平安 , 腾讯 , 阿里巴巴 , 华贵人寿 , 其大股东是茅台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其次要有钱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 , 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 , 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 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实际上 ,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远大于这个值 。比如你听过的新华人寿注册资本31亿 , 你没听过的渤海人寿注册资本130亿 。最后 , 任职人员素质要高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这只是第一步:筹建 。批准筹建后 , 需要着手准备 , 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开业审批 。《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保险法》第七十三条筹建工作完成后 , 申请人具备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 , 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2019年复新开业或筹建的保险机构共计6个 , 其中新批筹的仅1家 。尽管保险公司的进入壁垒如此之高 , 资本还是对此趋之若鹜 。而你永远不知道 , 你没听过的“小”公司 , 资本到底多雄厚 , 股东到底多强大 。二、经营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三个特性:保障性、负债性、广泛性 。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 , 监管绞尽脑汁借鉴和设计了各种机制 。机制一:偿付能力监管前文提及 , 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负债性 , 而偿付能力就是用来衡量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指标 。2016年 , 我国实行偿付能力第二代监管体系(C-ROSS) , 简称“偿二代” , 其目标为: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 那么接下来一年内的破产可能性不高于0.05%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保险公司每个季度都会披露偿付能力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150-250%之间 , 属于合理范围 。中法人寿算是个奇葩 , -18227.01%也是没谁了 。这家公司从2005年成立以来 , 资本从未得到过补充 , 因持续亏损 , 资本金已消耗殆尽 , 现金流持续净流出 , 自2017年4月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所幸市面上保单并不多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100%的标准 , 监管将采取措施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 ,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 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二)限制业务范围;(三)限制向股东分红;(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九)限制商业性广告;(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如果一系列的措施都没用 , 那么就会接管 , 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讲 。机制二:再保险再保险公司 , 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 , 双重保险 , 更为保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 , 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 , 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当某家保险公司承担了较大的风险时 , 应当将风险和保费分摊给再保险公司 。有钱一起赚 , 出事一起赔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 , 再保险就是避免保险公司眼高手低 , 当发生大额理赔时 , 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和客户权益 。机制三: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 , 遵循安全性原则 。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 ,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无论何时 , 保险资金都需秉承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多元化投资的原则 。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 , 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 , 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 , 也应当以参股为主 。分页标题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华夏人寿2019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除了上述三点 , 保险公司还应当提取4笔资金 。机制四:保证金《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 , 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 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 , 不得动用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原保监会专门出台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 , 规定保证金应遵循足额、安全、稳定的原则 , 对存放、备案、监管都做了一系列的规定 。机制五:责任准备金《保险法》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 , 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 ,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精算师在设计保险费率时 , 已经估算好未来的理赔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保险公司需要对未来的这笔债务 , 提前预留责任准备金 , 以保证有足够的钱用于赔付 。机制六:公积金《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保险公积金 , 又称储备金 , 是指保险公司为满足保险经营业务和发展需要而保留的盈余 。主要有两个来源:●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公积金 , 作为公司的附加资本 , 它的增加意味着保险公司财产的增加 。公积金的建立对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作用 , 亏损时 , 可以用来弥补损失 , 无亏损时 , 可以用来增加偿付能力 , 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发展 。机制七:保险保障基金《保险法》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由各家保险公司按要求缴纳 , 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责任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目前 , 保险保障基金已有1460.82亿元的资产 。至于保险保障基金用来干什么 , 怎么用 , 我们继续说 。三、破产如果上述机制还不能保证保险公司良好经营 , 那么就要来点硬手段:接管 。《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一旦保险公司经营不善 , 遭遇财务危机 , 银保监会和保险保障基金就会出手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中国保险史上 , 被接管的保险有三家:2006年 , 保监会发现新华人寿2005年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61% , 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 。 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转让股权 , 完成了新华人寿风险处置任务 。2007年 , 中华保险巨亏64亿 , 保险保障基金注资60亿元 , 并数次变更股权 , 到2018年1月 , 保险保障基金彻底退出 , 经历波折的中华保险也进入了稳定发展期 。2018年2月 , 保监会对安邦保险集团进行接管 , 由保险保障基金注资 , 维持其注册资本619亿元不变 。 2019年7月11日 , 安邦保险改名大家保险 , 注册资本203.6亿元 。 2020年2月22日 , 大家保险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 中国银保监会决定结束对安邦集团接管 。
不会吧?保险公司倒闭了!
保险保障基金:事了拂衣去 , 深藏功与名 。如果1460.82亿都抢救不过来 , 那就真的破产了 。破产也没那么简单 , 没那么容易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 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 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 , 不得解散 。 保险公司解散 , 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不能随便破产 , 必须是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 , 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 ,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 , 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即使破产清算的 , 也不得侵害投保人的利益 。如果持有的是人寿保险合同 , 自动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 。如果是非人寿保险合同 , 比如重疾险、医疗险又该如何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 , 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 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 , 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 , 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 , 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 , 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 , 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 , 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由保险保障基金予以救助 , 补偿我们的损失 , 不至于血本无归 。当然 , 这是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 也是最难发生的局面 。在这一系列的严格监管 , 保险公司要倒闭 , 难于上青天 。写在最后中国保险行业经过几十年的深耕细作 , 已经形成《保险法》和银保监会为主的两大监管体系 , 保险行业成熟而稳健 。这样的监管力度 , 在世界也是首屈一指 。与其讨论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 , 不如看看背后的监管体系是否靠谱 。当你知道监管和法律 , 为了我们投保人的利益做出多大的努力时 , 你也不会再问这家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了 。分页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