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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自家的树也不能随便砍 两男子因此摊上“牢狱之灾”
【|自家的树也不能随便砍 两男子因此摊上“牢狱之灾”】文/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董柳通讯员 穗检宣
自家的树也不能随便乱砍!广州两名男子为此承担了牢狱之灾 。 近日 , 在广州检察机关的主持下 , 被告人张某强委托种植生态公益林苗木588株 , 用以赔偿其滥伐林木行为所造成的生态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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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伐的树木
原来 , 2003年 , 广州市黄埔区村民张某强承包了经济社里的20亩林地 , 承包期限30年 。
承包后 , 张某强在林地上种植了桉树等林木 , 如今林地里的树木均已成材 , 张某强便想着卖掉这些林木 。 砍树需要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砍伐许可证 , 张某强嫌办理手续太麻烦 , 遂自作主张叫来了外来务工人员刘某桂 , 刘某桂一听是张某强自家的林木 , 二话不说便将整片林地砍伐 , 并将砍下来的木材运至木材加工厂出售 。
张某强砍树的行为被当地护林员发现 , 并举报至黄埔区林业主管部门 , 后林业主管部门又向森林公安报案 。
公安机关查明 , 现场被张某强砍伐的林木有82株 , 林木蓄积30余立方米 , 已经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 。
直到此时 , 张某强、刘某桂才后悔不迭 , 早知如此 , 便不该心存侥幸 。
由于张某强、刘某桂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 黄埔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 , 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要求张某强、刘某桂对被损害的自然资源作出赔偿 。
在庭审过程中 , 二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补种林木的诉求 , 并由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
由于二人认罪态度良好 , 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 今年4月27日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张某强拘役五个月 , 缓刑十个月;判处刘某桂有期徒刑六个月十天 。
6月17日 , 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 , 张某强委托广州市天鹿农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广东天鹿湖森林公园的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内 , 种植生态公益林苗木588株 , 用以赔偿其滥伐林木行为所造成的生态损失 。
检察官指出 , 我国森林法、刑法对林业资源有着特殊的保护规定 , 如果要大面积砍伐自种林木 , 需要向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砍伐许可 ,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砍伐林木 , 可能涉嫌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 。
审签 | 梁泽铭
实习生 | 叶程
来源:(网络)
【】网址:/a/2020/0711/1594465915.html
标题:|自家的树也不能随便砍 两男子因此摊上“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