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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康网讯 采访人员郭玲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作者” 。自媒体发文配图如何才能不侵权?摄影作品被人盗用要怎样存证、举证?为深层治理图片版权市场乱象,促进图片产业健康发展,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并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倡议,规范图片版权市场,共促产业健康发展 。
涉图片类著作权案多发,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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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发布调研报告(图片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
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介绍,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0年6月30日,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在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并呈现出诉讼高度类型化、直接侵权主体类型多样、新型创作成果不断出现、图片使用方式多样等四大特点 。“直接侵权主体既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个体工商户、个人 。新闻网站等媒体侵权多发,微博、微信、博客、贴吧等平台上的自媒体用户侵权现象亦十分普遍 。涉诉图片使用方式较为多样,最主要的是在文章中作为配图使用,占比94% 。从使用场景上看,既有在自有网站上使用,也有在公众号、微博、电商平台等第三方平台上使用 。”姜颖说 。
调研报告指出,通过案件梳理显示,多数案件系图片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导致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1%的使用人直接通过搜索引擎获得相关图片,而未寻求权利人授权 。但问卷调查同时显示,图片使用人事先获得授权存在诸多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图片使用人无法知晓图片的权利人,缺少获得授权的渠道;二是获得授权许可的时间成本较高,无法及时满足使用需求;三是图片使用人对权利人是否就图片享有权利不信任;四是权利人要价过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这些问题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 。
维权诉讼成为经营方式,图片权利人商业化维权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报告》还指出,部分图片权利人将维权诉讼作为经营方式之一,通过诉讼获取商业利益、促进版权交易的目的较为明显;大量案件中,原告采用统一格式的起诉状和证据组合方式,有明确的诉讼策略和目的 。部分案件中,权利人并不注重通过正常渠道对外进行版权许可,而是将诉讼索赔作为经营或者获利的方式之一 。例如,针对同一被告,多数原告往往仅就一幅图片提起诉讼 。在进入诉讼调解程序时,原告又请求将其他未提起诉讼的所有图片一并打包调解,或者促使被告与其签约购买相关图片库产品,试图利用司法力量同时达成解决其版权争议及促成版权交易的目的 。个别图片公司或者律师甚至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
“图片版权交易本应是市场行为,交易价格也应在市场中形成,由市场进行定价 。但目前,利用司法程序进行事后救济的现象严重,司法定价替代了正常的市场行为 。”针对商业化维权日益增多的现象,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裁判规则,引导图片版权的商业价值实现途径回归市场 。“在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的同时,避免权利人通过诉讼获得额外的利益,让当事人明确意识到,诉讼只是侵权的事后救济手段,不应成为获取商业利益的主要渠道 。”
【图片版权乱象|图片版权乱象怎么解?北京互联网法院倡议:加强协同治理,源头减少争议】加强协同治理,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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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发起倡议(图片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分页标题
“目前涉网图片版权乱象,某种程度上是图片权利人和侵权者等各方共同造成的局面,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整体提高,但改变现有图片授权许可机制更为迫切 。”姜颖表示,从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来看,案件多发的原因较为多元,要从源头上避免或者减少争议的发生,需要司法机关、版权管理机关、权利人、图片使用人和网络服务平台等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从图片的创作、管理、许可、传播、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入手,共同推进图片版权保护和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
为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加强版权纠纷的协同治理 。一是建立专门的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推动版权公示和交易机制的变革 。建立图片检索和预警功能强大、权利状态和许可条件公开透明、交易方式便捷、争议解决方式多元的线上图片交易市场 。二是改革作品登记和交易公示制度 。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探索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版权登记、权属公示、交易备案、许可费提存等各环节,形成完整、透明的公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从根源上减少诉讼发生 。三是强化版权保护意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图片使用人应当树立“先付费,后使用”的理念,充分利用线上版权交易市场获取图片资源的使用许可 。在确有需要又缺乏获取授权路径时,应保持最大善意,可采取预先向集体管理组织、公证处等机构提存合理使用费的方式,避免侵权风险 。发生侵权争议时,应当积极应对,以最大诚意解决纠纷 。四是网络服务平台重新定位角色,承担版权保护的社会责任,为平台用户提供图片版权使用许可或便利的许可使用方式,这既有利于加强图片版权保护,亦为网络用户提供了更为优质的网络服务,更有助于防范平台侵权风险 。
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代表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共同发布倡议书,希望在“人人都是作者、人人都是使用者”的社会,各方携手为构建健康、多元的文化创作环境和规范、完善的图片版权保护体系共同努力,共促图片产业健康发展 。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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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图片版权乱象|图片版权乱象怎么解?北京互联网法院倡议:加强协同治理,源头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