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离婚律|这些财产即使是结婚后所得,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从前的车马很慢书信很慢 ,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如今的婚姻却很脆弱 , 有太多的现实因素 , 导致离婚率持续增高 。 今天的恩爱夫妻 , 明天就有可能对薄公堂 。
01-
婚姻财产风险到底有多大?
当律师这么多年印象比较深刻的案例:有一女生 , 就叫她小萌吧 , 长得很甜美 , 乍看就没有啥攻击性的"小白兔” 。 2012年 , 小萌认识了一个男人 , 将就将就 , 准备结婚 。
两家人开始商谈彩礼 , 小萌父母要20万 。 男方家长答应了 , 婆婆把20万元 , 转到了女方的账户 。
但因为婆婆曾建议说 , “这个20万块 , 你们就在县城里买个房子 , 付个首付吧 。 ”
所以转钱时 , 婆婆在款项上加了一个备注:首付款 。
他们用这个彩礼钱 , 首付了一套3室2厅 , 写了双方的名字 , 然后小萌和男人领证结婚 。
后来 , 小萌和男人因为生活上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每日争吵 , 日子过不下去闹起了离婚 。 最后还上了法庭 , 争夺有限的房产 。 不上法庭不知道 , 一上吓一跳 , 原来这个房子的产权与她无关 。
原因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首付款是从婆婆账上出的 , 上面备注了:购房首付款 。 这笔账 , 肯定是说不清楚了 。
就这样 , 本该属于小萌个人的彩礼 , 经这么一操作 , 不仅一分钱拿不着 , 不仅伤透了心 , 还气炸了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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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生活中 , 这样的事件比比皆是 , 可能你也正在经历着这样的事情 。
有一天 , 你男朋友抱着你 , 对你柔情款款地说:
宝贝 , 你看 , 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
我爸妈说给我们买一个大婚房 , 这房子大概300万 , 我家人出299万 , 你家人出1万成不 , 也就是意思一下 。
然后房子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
你肯定喜极而泣 , 觉得自己前辈子好事做多了 , 所以今生才找到这么一个体贴为自己着想的男朋友 。
但如果你真的这么操作 , 你就完了蛋 。 因为到头来 , 你只能分到这房子的1/300 。
【广州知名离婚律|这些财产即使是结婚后所得,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都知道 , 婚后购房 , 哪怕写一个人名字 , 也会默认为夫妻共有 。
但如果你老公使出这一招就惨了 。 他能让这房子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
他用自己老妈 , 或者自己老爸的账户 , 为自己支付购房款 。
如此一来 , 这套房 , 就算是公公婆婆对丈夫的个人赠予 。
你在那空欢喜 , 以为自己又多了一套房 , 殊不知 , 这份善解人意的背后 , 藏着多少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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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最为可恨的是 , 有一天 , 你的对象有了婚外情 。
这时候 , 如果你对丈夫的账户、股票、债务一无所知 , 那你就等着被坑吧 。
因为 , 他可以极其方便地转移财产 。
也可以肆无忌惮地包养他人 , 为其买房 , 买车 , 买奢侈品 。
这时你该怎么办?
哭么?闹么?上吊么?
别搞笑了 。 你这么做 , 只会让自己成为一个笑话 。
其实在法律上 , 你是可以追回这些钱的 。
但你真的知道怎么操作么?
你真的知道如何收集证据么?
不懂?那就当我没说!
03-
当然了 , 办法总比困难多 。 以上所有问题 , 都可以规避 , 也可以解决 。
只要你懂一点婚姻法 。 当代社会 , 不懂法、不懂规则、没文化的人 , 吃亏是一定的 。 这已经不是撒娇、耍赖、满地打滚、道德审判、大骂“渣男”就能解决纠纷的年代 。 只有懂法 , 才能规避风险 。 只有了解其中门道 , 才不会踩坑 。分页标题
看到这里 ,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婚后 , 房子登记在哪方的名下就是哪方的财产法律知识吧!
结婚前自己买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当然算是自己的房产 , 与配偶无关 。 婚后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 , 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 , 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 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 。
如果是用各自所有的财产购买的房子 , 依然属于各自所有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所以拿自己的婚后工资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 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 , 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约定转移所有权 。
这里会有人问:如果 , 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的房子 , 婚后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肯定的 。 那如果婚后直接过户给对方呢?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我们可以把这种过户的行为看作为赠与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 婚后赠与所得的财产 , 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这里又有人问: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没区别吗?
确实 , 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方的名下都不会改变房子的权属 , 但是 , 登记毕竟是有公示效力的 , 如果一方不登记的话 , 会影响到该方对房子的处理权 。
比如 , 房子仅登记了丈夫一方 , 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是:丈夫单方面把房子转移掉或者抵押掉 , 妻子事后想追都不可能了 。 但是如果房子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 , 那么房子要对外转让的时候 , 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 。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 , 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
所以说 , 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 , 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 , 手续要繁琐一点 , 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 , 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 而且 , 如果未来要离婚分房子 , 登记了的一方会拿到房子 , 没登记的一方只能得到金钱补偿 。
所以本期婚姻法中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法律知识 ,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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