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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菜餐厅中 , 茶位费比较常见 。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曾繁莹
北京联盟了解到日前 , 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在某餐厅吃饭 , 被收取人均5元的茶位费 , 不管喝不喝水都要收费 。 餐厅方面虽在3分钟后就在微博上作出道歉回应 , 并表示为该名网友退还茶位费 , 但是 , 事情并未就此打住 。 “茶位费”的话题又被搬到了公众讨论的台面上 , 成为近日的焦点话题之一 。 那么 , 究竟茶位费当收与否呢?
市场调查:
粤菜餐厅“茶位费”6元~15元/位不等
采访人员走访广州餐饮市场发现 , 大多数餐厅尤其是粤菜餐厅都会收取茶位费 。 对于有包间的餐厅 , 包间的茶位费比大厅要贵 , 总体而言 , 市面上的餐厅茶位费从6元/位到15元/位不等 , 在同一家餐厅里 , 茶位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食客选择的茶叶之不同 。 个别高端餐饮店在茶位费的基础上 , 还再额外加收10%~15%不等的服务费 。
在九毛九集团旗下粤菜餐厅“那未大叔是大厨”里 , 茶位费分10元/位和15元/位 , 喝白开水是6元/位;在御口福越秀区的总店里 , 大厅普通茶位费6元/位 , 如果是功夫茶 , 则收取8元/位 , 包间的茶位费10元/位起 , 最贵达28元/位 。 据店员介绍 , 在包间吃饭的市民食客普遍选择10元/位~18元/位的茶 。 在广州酒家海珠区滨江西门店 , 大厅同样分普通茶位与功夫茶位 , 前者8元/位 , 后者12元/位 。 包间用餐 , 茶位费15元/位 , 另外再加收10%的服务费 。 在天河区万菱汇的开饭餐厅里 , 无论大厅或者包房都收取6元/位的茶位费 , 包间并无服务费 , 服务员称“点果汁和饮品可以抵茶位费” 。 在个别餐厅比如部分茶餐厅或者东南亚餐厅中 , 则没有设置收取茶位费 。
市民意见:
不少本地食客对茶位费存在表示习惯
市民们对茶位费的意见不一 。 不少广州本土人或在广州生活较长时间的市民 , 对于茶位费的存在已习惯 。 家住荔湾区的蔡先生说 , 从小出外吃饭 , 餐厅里大多都有收茶位费 。 “但是 , 这几年茶位费慢慢见涨 , 之前还有5元/位以下的 , 现在基本都要6元/位 , 如果去珠江新城吃饭 , 茶位费就更高了 。 ”另一位市民徐女士说 , 茶位费如果高于8元/位 , 就超出她的心理预期 。
市民陈先生几年前曾经营过餐厅 , 如今从事文化工作 。 他对茶位费有自己的看法 。 “如果是我 , 不认可某家店收取茶位费 , 我就不在这家餐厅吃饭 。 毕竟餐厅也提供了茶叶、容器和水以及相应服务 。 假如把茶位费的成本分摊到每一道菜里 , 那购买菜式越多的人 , 付出的茶位费分摊就越高 。 但是他与消费菜式种类少的人所享有的服务和用餐空间是一样的 。 ”
也有反对声音认为 , 尽管是行规 , 但行规需要被打破 。
采访人员也采访了来到广州不久的外地朋友 , 发现部分外地朋友对茶位费表示不解 , 有的甚至“不知是何物” 。
业内声音:
茶位费是出于成本考量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餐饮人士称 , 广州当地人对此大多已习以为常 , 但是对于外来游客容易造成误解 , 建议餐厅需在醒目处有明确标识 , 服务员在服务时能做解说 。 另外 , 也可以更加细化服务事项 , 比如针对不喝水的、喝水的、喝茶的服务项进行明确归类标示 , 尊重消费者选择 。
涉事餐厅方面告诉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 “门店在菜单酒水栏中 , 对于茶位费有‘茶位5元/位’的明码标价 , 对于不需要茶水的顾客 , 一概不收取 。 今后 , 还会继续和门店员工强化这项规则 , 保证所有员工执行到位 。 ”
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致电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 协会方面相关负责人称 , 茶位费是广东地区约定俗成的叫法 , 最早起源于广东早茶必饮茶的饮食消费习惯 。 餐厅通常以人头数计量茶叶用量 , 并将场地桌位占用、净化水、加热能耗、茶具清洁消毒与茶道服务等多种经营成本综合核算 。 “餐饮作为典型的社会服务业 , 其本质就是给消费者提供‘餐+饮’的消费场景、菜品饮品和贴心服务 , 餐厅设置茶位费完全是出于经营成本考量 。 ”
协会方面呼吁 , 各类餐厅要继续做好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 , 优化完善管理与服务流程 , 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选择权 。
消委会:
消费者消费前享有知情权、选择权
广州市消委会方面回复采访人员称 , 广州市发改委于2018年9月7日印发的《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二条指出 , 餐饮业经营者对餐前小食、纸巾、米饭、茶水等商品单独计费 , 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九条的内容进行明码标价 , 并于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 。 第九条指出 , 餐饮业明码标价的基本要素包括商品(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位和价格(收费标准) , 对于有规格、等级、产地、品质等要求的还应当予以标示 。 第二十二条指出 ,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前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 。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俊涛说 , 目前尚未有明令禁止收取茶位费 , 这是商业的自主行为 , 餐饮门店可有这项服务 。 但是 , 里面有三方面问题值得探讨 , 餐厅茶位费的价格是否合理、该项消费是否为必须选项、是否告知消费者该项消费项目 。 “如果餐厅将茶位费列为必需的消费选项 , 就涉及强制消费与捆绑消费问题;如果未告知消费者该项消费 , 则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问题 。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提到: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
据日前公开报道称 , 早在2016年8月 , 广州市消委会就发布了《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 , 明确指出强收茶位费是霸王条款 。 当时调查的数据显示 , 在705位消费者中 , 有99%的消费者被收取过“茶位费” , 68%的消费者被收取过“消毒餐具费” , 39%的消费者被收取过“餐位费” 。 近八成消费者“支持取消”茶位收费 。
【茶位费|茶位费,收还是不收?】【编辑:刘欢】
稿源:(广州日报)
【】网址:/a/2020/0611/010news289955.html
标题:茶位费|茶位费,收还是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