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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徐鹏
日前 , 曾某某与青海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行政登记再审案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该案是青海首例行政抗诉案件 ,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满志方担任审判长 ,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小刚出庭履行职务 。 曾某某法定代理人与本案原审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 这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诉讼过程耗时6年的行政诉讼“骨头案” , 在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的共同努力、合力化解下 , 促成相关当事人圆满和解 , 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 达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 。
【和解|法检两院协同发力 青海首例行政抗诉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指令再审和再审 , 长期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 诉讼“程序空转”问题比较严重 , 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 相关当事人之间积怨深厚、分歧甚大 , 是一起典型的案结事不了、争议化解难、定纷难度高的行政诉讼“老大难”案件 。
能否在启动抗诉再审程序后 , 顺利将这起“老大难”案件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 考验着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群众工作智慧 。 为此 , 省高级法院和省检察院以合力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共同目标 , 加强沟通协调、深化法治共识、强化工作对接 。
通过适时召开庭前会议 , 紧紧抓住该案相关当事人有调解和解意愿、可以协商、调处概率高的特点 , 在恪守审判权和检察权界限的基础上 , 共同研究案件争议焦点、分析证据采信运用、研讨法律适用问题 , 切实找准引发行政争议的源头和要害 , 不在非原则和细枝末节问题上相互推诿 , 在做好相关当事人调解和解工作上达成一致共识 , 及时制定调解和解工作方案 , 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奠定良好基础 。
同时 ,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 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 由省高级法院分管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 , 省检察院分管院领导亲自出庭履行职务 , 直接协调解决争议化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切实担负起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 , 发挥主体作用 , 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法官检察官坚持紧跟案件 , 下沉到底 , 一办到底 , 及时互通争议化解进展情况 , 确保争议化解工作顺利推进 。
紧密结合审判和检察工作实际 , 通过定期会见、电话沟通、上门家访等多种方式 , 压茬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 推心置腹、耐心细致地向相关当事人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 , 讲清讲透相关法律关系 ,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 促成相关当事人在庭审中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 , 实现了定纷止争、息诉罢访、源头治理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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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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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和解|法检两院协同发力 青海首例行政抗诉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