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被羁押5611天无罪释放,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_原题是:被羁押5611天无罪释放 , 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6月1日 , 红星新闻从吴春红处获悉 , 他将于近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 , 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72余万元 。

吴春红|被羁押5611天无罪释放,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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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入狱前照片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04年11月15日 , 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 , 一死一伤 , 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 。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 , 商丘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死缓 。 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 , 发回重审 。
【吴春红|被羁押5611天无罪释放,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2008年10月 , 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次年7月 , 河南高院维持该判决 。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 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 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
2019年10月24日 , 该案重审 。 2020年4月1日 , 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 , 河南高院认为 , 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改判无罪 。
4月1日上午 , 吴春红无罪释放 。 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 , 到无罪出狱 , 吴春红被羁押了整整5611天 。

吴春红|被羁押5611天无罪释放,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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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出狱后 , 和儿子在车上拍了一张合影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 , 吴春红请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 , 以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 。
同时 , 吴春红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范围内 , 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人生最好的16年就这样过去了 , 再也回不去年轻的时候 , 再也做不了年轻时候想做的事 。 "吴春红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 。
吴春红还说 , 冤案平反至今 , 当年办案人员均未被追责 , 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 , 因此 , "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当再降低 , 请赔偿义务机关综合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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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6月1日上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 , 吴春红说:"不管多少钱 , 都买不到失去的16年 。 出狱两个月了 。 对这个社会感到陌生 , 变化太大了 , 我出门孩子都得始终陪着我 。 "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吴春红改判无罪后 , 当年受害孩童的家属曾表示 , 希望公安机关能抓到真凶;民权县相关负责人也称 , 公安机关或成立新的专案组 , 对两名孩童1死1伤中毒事件进行重新侦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王春王剑强受访人供图
编辑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