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头盔价格猛涨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孟向东 通讯员曾倩
自2020年6月1日起 , 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新规的公布导致近期各地头盔用品供求关系变化较大 , 价格出现波动 。 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 , 对全市头盔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 内容如下: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 , 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 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 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
二、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建立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 准确记录与核定经营成本 , 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 , 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 不得趁机囤积商品并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 , 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
三、经营者在销售头盔用品和服务时 , 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 价格有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 。 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其它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其它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 , 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 , 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 , 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 , 操纵市场价格 , 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 ,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 , 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 , 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 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
【市场监管头盔价格猛涨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提醒告诫后 , 经市场检查或群众举报仍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 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 , 将公开曝光;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