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母替子还债教儿做人

5月20日下午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速裁庭 , 在员额法官李娜的见证下 , 李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原告张某偿还5500元农民工工资 , 收到款项后 , 张某现场向李法官申请撤回诉讼 。
案情提要
李某之子方某2014年承包一饭店的装修工程 , 张某给方某干木工吊顶 , 2014年底工程就已完工 , 工钱共计10500元 , 当时仅支付2000元 , 下欠8500元方某于2015年3月出具欠条一份 。 后经多次催要 , 方某分别于2017年、2018年分三次向张某支付3000元 , 剩余5500元一直未予支付 。
【镇平法院,母替子还债教儿做人】调解
镇平县人民受理案件后 , 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 , 承办人李娜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这起小额诉讼案件 。
李某得知儿子方某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5500元 , 未支付被诉至镇平县人民后 , 万分恼火 , 一再数落方某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 5月20日主动来到镇平县找到了李法官 , 在李法官的见证下 , 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支付5500元 。 在收到款项后 , 张某向李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张某
【镇平法院,母替子还债教儿做人】张某 , [清]杭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