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浙报融媒体#这些电动自行车新规的变化,绍兴人要留意了



按关键词阅读:

#浙报融媒体#这些电动自行车新规的变化,绍兴人要留意了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目前 , 绍兴市登记或者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已达165万余辆 , 未经登记或备案上路行驶的也不在少数 。日前 , 新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过审议 , 并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其中的不少新变化会对广大电动自行车主带来较大影响 , 须引起车主们的重视 。
不戴头盔最高可罚50元
昨天上午10点多 , 在越城区解放南路城南大道口 , 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蒋先生被交警拦了下来 , 原因是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 他在接受教育后被处以20元罚款 。
早在去年6月 , 我市交警部门就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有关规定的通告 , 要求驾驶人及搭载人佩戴安全头盔 。如今 , 这项规定被写入了即将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处罚标准也有所提升 , 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条例》中还明确: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 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 。否则驾驶人也将面临上述处罚 , 最高可罚50元 。
儿童座椅必须装 , 其它的车篷、车厢、支架等就不能随意加装了 。《条例》明确禁止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 不允许加装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或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的 , 根据《条例》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驾驶此类电动自行车上路的 , 也将被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
电动自行车也可买第三者责任险
【#浙报融媒体#这些电动自行车新规的变化,绍兴人要留意了】以后 , 电动自行车也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了 。《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 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 , 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
据悉 , 我市已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类似的保险产品 。如平安保险推出的非机动车综合保险计划 , 既保障车辆被撞、撞人等意外伤害 , 也包含了第三者责任险 。保费从每年50元至480元不等 , 保险金额最高达到30万元 。
“目前的电动自行车大多车速较快 , 驾驶人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 会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在道路、非道路上驾驶或停放时的风险 , 保障驾驶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
路边停车位 , 要留出非机动车道


稿源:(浙报融媒体)

【】网址:/a/2020/0521/ahnews44524.html

标题:#浙报融媒体#这些电动自行车新规的变化,绍兴人要留意了


上一篇:【亮丽内蒙古】内蒙古首届“云跑马”线上赛跑着致敬逆行者

下一篇:【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一通电话办成事,江北新区“不见面审批”再升级


人文

北京晚报:生鲜,拼的是新鲜不是光线

阅读(24)

让生鲜“借光”售卖,其实由来已久,早在1984年,本报就曾经报道过利用灯光把肥肉馅儿“变”瘦肉馅儿的事,现在不过是钨丝灯换成LED灯,视觉原理、商业动机都没有变。应该变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