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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10岁学生校内被食物“噎着”不幸身亡,学校是否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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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5月8日,延安市宝塔区新新双语小学一名四年级学生师某某在学校吃饭时被食物“噎着”,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师某某家属已向警方报案,警方介入后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而家属认为学校没有采取急救措施,错失抢救时机,对师某某的死亡负有责任。
5月16日,师某某的二爸(二叔)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经查看监控发现,8日早上7时许,师某某正在食堂吃早饭,吃好的同学正在旁边排队,接着她拿着一块馍走进了队伍中,一边把馍塞进嘴里,这时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前往教室。由于教室的楼梯间没有监控,接下来他只看到了一位男老师抱着师某某走出校门,最后打车将孩子送至医院。
「食物」10岁学生校内被食物“噎着”不幸身亡,学校是否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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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某某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脏骤停”,且在院外死亡
由延安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开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师某某于5月8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脏骤停”,且在院外死亡。师某某的二叔也表示,孩子在途中就已经死亡,“医生在抢救时从孩子喉咙取出一块馍,后经抢救半小时无效,跟我们家属说已经回不来了。”随后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学校当时无校医抢救,也没有急救措施,甚至没有拨打120,而是由老师抱着送去医院,错失抢救时机。家属称,“孩子当时被噎着,如果抢救及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师某某的姑父表示,师某某今年10岁,所在的学校为寄宿学校,平时孩子只有在周末才回家,周一到周五都在学校。师某某姑父称,希望学校能向家属道歉,教育局对学校进行处罚,给孩子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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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从师某某喉咙里取出来的馍
5月16日晚,延安市宝塔区新新双语小学校长南某某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有关该事件的全部过程,当地派出所正在调查中,目前还没接到调查结果的相关通知,不便答复。“警方对相关老师也进行了谈话,校方也去派出所沟通了三次,目前我们向家属表示愿意拿出30万作为慰问费。”至于校方是否有责任,南某某称有待司法机关的认定。采访人员就此事致电柳城派出所,暂未得到回复。
律师说法:
在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性以后,孩子师某某可能系因被噎着且抢救不及时而导致心脏骤停死亡的结果,我们可以认为孩子噎着了是一个意外事件。可是孩子师某某不是在无人发现的地方噎着的,而是众目睽睽之下吃早饭,然后在老师带领下回教室的过程中噎着的,这个时候考验的是学校的安全应急能力,考验的是学校是否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设置了卫生室配备了卫生人员,以应对这种突发事件,与死神去争抢能挽救生命的关键时间。


稿源:(ZAKER)

【】网址:/a/2020/0520/ahnews44422.html

标题:「食物」10岁学生校内被食物“噎着”不幸身亡,学校是否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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