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按关键词阅读: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严重性众所周知,可是有些人却偏偏怀着侥幸心理想钻空子。近日,威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文登大队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2020年4月9日20时10分,山东威海。威海高速交警支队文登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18荣乌高速67KM+1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现场询问和调查,确认系一辆轿车与面包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面包车驾驶员驾车逃逸。随后,民警调取了路面视频监控,对案发时间段的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并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当晚即联系到嫌疑车辆车主。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但该车车主称,已经把车借给了别人,随后挂断电话并关机。次日晨,民警再次联系该车主,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迫于压力,车主到大队接受了询问,并交代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经调查,2020年4月9日20时5分许,康某某驾驶一辆鲁K牌照小型轿车,沿G18荣乌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67KM+100M处时,车辆右侧与前方张某某驾驶的鲁K牌照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两车均有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张某某驾车逃逸。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张某某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文章图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张某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记12分,处二千元罚款,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抢救或处理,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


稿源:(光明网社会)

【】网址:/a/2020/0519/ahnews42516.html

标题:「男子」曝光!威海一男子夜间肇事逃逸,次日被抓!


上一篇:『被查』酒司机竟醉驾上高速,被查后“甩锅”导航

下一篇:滑行■宿豫车祸司机昏迷,车辆失控滑行! 多亏路人这个暖心之举……


人文

北京晚报:生鲜,拼的是新鲜不是光线

阅读(24)

让生鲜“借光”售卖,其实由来已久,早在1984年,本报就曾经报道过利用灯光把肥肉馅儿“变”瘦肉馅儿的事,现在不过是钨丝灯换成LED灯,视觉原理、商业动机都没有变。应该变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