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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男子营业厅内发飙,摔碎女业务员手机:偷拍我?我这么好调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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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名男子在营业厅办理业务,突然"啪"的一声,把女业务员的手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满脸怒气地对着女业务员发飙称:"我这么好调戏吗?"
男子的这一顿操作,让女业务员感到又气愤又莫名其妙。
男子以为被调戏怒摔手机
据媒体报道,近日,这名男子到通信营业厅办理业务。因为该项业务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而当时可能是网络或者系统不稳定,女业务员给男子拍照片,人脸识别了4次。
「行政拘留」男子营业厅内发飙,摔碎女业务员手机:偷拍我?我这么好调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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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以为女业务员在故意"调戏"他,就趁其不防备,一把拿起她的手机,查看到自己的照片后,愤怒地摔在地上,质问对方:"我有这么好调戏吗?"
面对男子的突然发飙,女业务员感到莫名其妙,回怼道:"没人来调戏你"。
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询问,了解事情的经过才知道,原来是男子想多了。虽然误会解开,但是损失已经造成,最终,男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行政拘留7日。
冲动是魔鬼啊!在笔者看来,双方的冲突也就是一句话解释的事。作为业务员,对于办理业务流程不清楚的顾客,应该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如果她说明给男子拍照片的原因,想必男子就能理解,不会误会想多了。
男子如果看到业务员拍照片,问清楚原因,而不是自顾自地猜想,可能也不会产生误会。
「行政拘留」男子营业厅内发飙,摔碎女业务员手机:偷拍我?我这么好调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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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一个很小的误会,由于两人没有及时沟通,加上这名男子不会控制情绪,使这件小事闹到手机被摔、行政拘留的地步。
损毁他人财物会被严惩
可能,在得知这名男子被拘留7天时,有些人感到不理解,觉得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赔点钱不行吗?为什么还要被行政拘留?
警方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还会加大惩罚。
【 「行政拘留」男子营业厅内发飙,摔碎女业务员手机:偷拍我?我这么好调戏吗】此前,媒体就报道了一件类似的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上海某物流公司老板张先生发现,自家一辆平时运输货物的大货车,无法正常启动,打开发动机舱盖发现,发动机内藏了不少白砂糖。"这明明是有人故意在搞破坏啊!"气愤不已的张先生随即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原来这是张先生公司的员工王某某所为。王某某交代,白天他与老板起了争执,晚上在酒精刺激之下,他打算给老板一点"教训",于是就把一包白砂糖全部倒入汽车发动机内。
由于张先生的车损高达1万6千元,王某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退缴损失金额给被害单位。


稿源:(都市民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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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行政拘留」男子营业厅内发飙,摔碎女业务员手机:偷拍我?我这么好调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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