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广西龙网_原题为 13岁少女被拐卖到内蒙古获救 嫌疑人逃亡29年后多病自首判三缓五
逃亡29年后 , 涉嫌拐卖儿童的张某回到四川南充老家 , 投案自首 。 此时 , 张某已是一名身体半边瘫痪的66岁老人 , 被高血压、前列腺、胃病等多种疾病缠身 。
1989年 , 他和同村一对夫妻涉嫌将一名时年13岁的少女拐卖到内蒙古 。 几个月后 , 少女被成功解救 , 张某潜逃 , 这一逃就是29年……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关于张某的刑事判决书 , 张某因犯拐卖儿童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缓刑5年 。
文章图片
裁判文书网截图
张某的妻子说 , 当年丈夫犯案时 , 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 , 因为丈夫的事情 , 两个孩子早早就辍学了 , 自己在村里也常年抬不起头来 。 张某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 , 这些年自己心里一直很内疚 , 走错了一步路……
以打工为由
伙同他人将13岁少女拐卖
当年 , 弋某某被拐卖到内蒙古时 , 距她14岁生日还差20天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1989年10月18日 , 被告人张某伙同张某义、韩某 , 以到外地务工为幌子 , 将原南充县世阳乡(现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弋某某拐骗至内蒙古 , 以6300元卖与王某为妻 。 但因无迁移证明 , 王某父亲实际只付了1500元 , 张某分得500元人民币 。 其后王某与弋某某同居生活 。
文章图片
资料图片 , 文图无关 图据IC photo
弋某某出生于1975年11月8日 , 当她被解救回到四川南充老家时 , 已在内蒙古度过14岁生日 。
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袁启超告诉红星新闻 , 当年 , 张某在内蒙古打工 , 案发前曾回到南充老家 。 张某义与张某同村 , 弋某某是张某义岳父邻居家的女儿 。 当年 , 弋某某的学习成绩不太好 , 张某义和妻子韩某找到弋某某 , 以带她出去打工为由将其带走 , 之后找到刚从内蒙古打工返回老家的张某 , 决定一起将弋某某带到内蒙古 , 之后卖给王某为妻 。
袁启超称 , 弋某某当年失踪后 , 家人很快报警 , 事后得知弋某某被张某义等人带至内蒙古 , 张某义的家人还曾发电报催促其将弋某某带回老家 。 之后 , 张某义等人带着王某支付的1500元先回老家 , 将弋某某留在内蒙古 。 王某当时还希望张某义等人能够给弋某某的家人做工作 , 待弋某某家人同意后再支付剩余的4800元 。
事后 , 张某义和妻子韩某被警方成功抓获 , 张某潜逃 。 1989年12月27日 , 消失两个多月的弋某某被成功解救回家 。 1990年8月6日 , 当地检察院对张某决定批准逮捕 。 但之后20多年 , 警方一直没有关于张某的消息 。
稿源:(红星新闻)
【】网址:/a/2020/0505/gxnews161317.html
标题:嫌疑人■13岁少女被拐卖到内蒙古获救 嫌疑人逃亡29年后多病自首判三缓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