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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相宏认为,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为实现流浪乞讨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极大便利 。流出地和流入地都掌握流浪乞讨人员相关信息,是确定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和流动路径的重要措施 。流浪乞讨人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身份不明,有的是客观不知,有的是主观隐瞒 。如果能够确定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流入地、流出地等信息,对于为其提供救助、劝返回乡、安置就业等都很有帮助 。发动群众救助举报自食其力回归社会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 。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 。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利用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 。要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
“‘强行讨要’‘职业乞讨’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同情心,借此不劳而获,有违社会公平公正,助长好吃懒做的不良风气 。某些‘强行讨要’‘职业乞讨’行为有组织化,扰乱了社会治安,甚至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通知》的出台对于遏制此类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市容市貌等,具有积极意义 。”郭相宏说 。
唐钧认为,要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发动群众认识到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使“暂时生活无着可以寻求救助站的帮助”,成为像“有困难找民警”这样被大众熟知的求助方式 。当人们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主动提供帮助,如拨打救助热线电话,为其寻求来自政府的救助,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强行讨要”“职业乞讨”在有些情况下属于诈骗行为,应当不断减少这种行为,对此也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治理,让群众及时甄别这类行为 。
《通知》指出,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 。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 。
“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落户安置,可以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长期生活问题,为他们自食其力、回归社会提供较好保障 。”郭相宏说,“提供救助是为了使流浪乞讨人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能够自食其力、回归社会,提高生活品质,重塑人格尊严,这是社会救助的根本目的,也是《通知》及专项行动所追求的目标 。”
稿源:(法制日报法治经纬)
【】网址:/a/2020/0428/gxnews160032.html
标题:11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家解读(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