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曝光』河南渑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及时保全扣押车辆


申请人妻子因交通事故死亡 , 而被申请人一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 为此 , 申请人向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法院经依法审查 , 在第一时间作出裁定后 , 迅速出击 , 将涉案车辆成功扣押 。
【『社会热点曝光』河南渑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及时保全扣押车辆】
『社会热点曝光』河南渑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及时保全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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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渑池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来了一位行色匆匆的申请人赵某 , 称:2020年3月31日17时24分左右 , 被申请人刘某军驾驶晋MW1XX号二轮摩托车 , 沿310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至渑池县英豪镇某村处 , 超越同向行驶在前向南左转的邹某驾驶的豫GE5XXV号小型普通客车时 , 车辆出路面与道路南侧绿化带内树木相撞 , 造成车辆受损 , 赵某某(系申请人赵某的妻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邹某分文不赔 , 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 如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将有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 , 故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邹某所有的豫GE5XXV号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查封、扣押 , 并提供相应担保 。
保全组法官对其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后 , 决定立即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 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迅速赶赴涉案车辆停发地 , 依法向被申请人邹某送达了保全裁定书 , 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 之后执行法官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 , 顺利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 (代文官 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