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11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

【湖北省出台11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简称《措施》) , 支持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 , 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
《措施》共11条 , 包括:加强行业用工保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推行资金替代机制、合理分担疫情损失、保障物资材料供应、合理确定项目工期、加大项目招投标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 11条措施出台及时 , 亮点多、突破大 。
《措施》明确 ,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 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 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 。 对受疫情影响的建筑业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 , 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 免收罚息;6月30日后 , 银企双方可自主协商 , 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
《措施》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工期 。 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 , 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 施工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 ,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 。 顺延时间除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项目获批复工之日止外 , 原则上还应增加不少于15天的施工现场准备期 。 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 , 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 , 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 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