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外籍人员隔离费用自理 未参保者先救治后收费

今天(15日) , 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其中规定 , 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 , 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 , 确保应收尽收 。
【四部委:外籍人员隔离费用自理 未参保者先救治后收费】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 为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 , 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 , 密切配合 , 实时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关信息 , 按规定做好救治工作和医疗费用结算 。 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 , 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 , 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 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 , 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 。
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 , 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 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 , 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 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 。 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 , 由个人负担 。 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 ,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
各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和费用结算、监测等工作 。 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 , 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