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


_本文原题: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
▲电影《洛丽塔》剧照 。
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 , 舆论热度仍“高烧不退” 。 事件真相仍待厘清 , 但鲍某明与女孩复杂的角色交叉与女孩的许多遭际 , 也勾起了有相似经历者的“共鸣” 。
从昨天起 , 一篇帖子就成了爆款级热帖 。
该帖子主人公称 , 自己在7岁时 , 曾经被表哥侵害 , 在之后的岁月里 , 对侵害自己的表哥 , 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情感 , 她称之为“奇特的依恋” 。
与此同时 , 她又感到痛苦和“恐惧” , 这让她分不清对错 , 感到迷惑 。
直到成年 , 她才认识到 , 她当时的依恋 , 是出自一种“自我保护” , 假装爱上侵害者 , 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找到合理的缘由 。
这则帖子被转发近25万次 , 转发者还包括姚晨等明星 , 也获得了4万多评论 。 虽然真实性未经证实 , 但从以往看 , 这类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存在 。
发帖人就声称 , 这两天已收到了几千条私信 , 这其中大多都是在讲述自己“童年被性侵”的经历 。
而这些经历中 , 都穿插着某类现象:受侵害方可能会对侵害者产生些许情感依赖 , 而不只是仇恨 。
这类现象不是孤例 。
性侵害事件中 , 人质情结确实存在
小说人物中 , 最典型的大概就是“房思琪” 。
房思琪13岁时 , 被补习老师长期性侵 , 与他产生“感情”、与老师交往 , 但精神饱受折磨 , 最终因此疯掉 。
房思琪的原型被指是作者林奕含本人 。 林奕含在高中时期 , 曾与补习班老师陈星有过一段“交往” 。 对这段交往的真实情状 , 至今也说法不一 。 有说林奕含因为受侵犯而与陈星相恋 , 有说两人因为相恋而发生关系 。
当事人陈星只承认他们有过短暂的“婚外情” , 否认发生关系 , 更否认强奸 。
林奕含直至自杀之前 , 也未能当面指控陈星对自己的“诱奸” 。 只是在其故后 , 由她的父母说出了缘由 。
林奕含与陈星的过往真实经历 , 至今没有得到清晰、彻底的还原 。

[房思琪]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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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接受采访 。 资料图
“房思琪”的遭遇 , 是现实中某些性侵案受害者的映射 。
搜索网络 , 单是“少女爱上性侵者”的事例 , 就不在少数 。 如马来西亚一名17岁华裔少女被强奸后 , 决定辍学甚至离家出走 , 与20岁强奸犯同居 。 如在广西龙族县 , 一名14岁少女爱上强奸犯 , 在法庭上甚至为其求情 , 表示愿结婚私了 。
更典型的 , 则是2011年9月河南警方破获的“洛阳性奴案”——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 , 先后囚禁六名女孩当性奴 , 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 。
这其中最让人错愕的 , 就是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 , 反倒争风吃醋 , 她们喜欢叫囚禁者为“大哥”或“老公”;有受害者变施害者 , 将同伴打死;还有的被囚女孩甚至“忘记了恨” , 有人在被解救后 , 还在警察调查过程中袒护囚禁男子 。
这也将那个心理学概念带入公众视线——“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人质情结” 。
这些心理症候简单来说 , 就是受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 , 对其产生亲人、恋人般感情 , TA们甚至协助加害人 。
而这类感情在“大叔爱萝莉”“爹式恋人”等跨越年龄爱情的比照下 , 似乎也很容易浪漫化 。
性侵害下的“情愿” , 是人质情结而非霸道虐恋
在人质情结下 , 受害者对侵害者的感情 , 可能会经历从“反抗”到“依赖”的转变 。
体现在外部 , 则是“情愿”——情愿依靠对方 , 对另一方抱有爱情上的期望 。
乍看起来 , 这确实很容易被“sugar daddy(糖爹)”与小萝莉的故事框架包裹 。 但侵害就是侵害 , 不能只看到潜在的受害方表达了“情愿”的意思 , 就觉得没有伤害只有浪漫 。分页标题
没准受害方已经有了人质情结 , 或者被PUA洗脑了呢?
事实上 , 很多受害者的人质情结 , 还只是摆脱苦痛、自我麻痹的方式——她们无法从阴影中走出 , 只能用畸形关系的“正当化”来自我麻痹 。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 , 就对此有非常细腻、清晰、深刻的揭露 。
在书中 , 房思琪之所以跟性侵她的补习老师李国华交往 , 就是想麻痹自己 。
因为她没法控诉 。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 , 因为太脏了 , 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 。 但是在这里 , 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 ”

[房思琪]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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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书摘 。
因为自尊 , 因为社会的成见 , 因为不可说出之痛 , 她选择了“爱上”狼师李国华 , 以此为她的不幸遭遇寻找合理性 , 但这绝非正常的恋爱关系 , 她也最终为此陷入精神崩溃 。
再看网友曝出的“依恋表哥”的经历 , 她也是因为禁忌 , 为了隐藏“羞耻” , 而选择了去依恋侵害者 。
她们有个共同点:在被侵害后 , 她们有的不只是“受害者”的痛感 , 更有难以名状的“羞耻感” 。
这种羞耻感 , 相当于囚笼 , 将她们困在其中 。 而无法自救的她们 , 将把她们锁进囚笼的施害者当成了救命者 。
无论是房思琪、洛丽塔 , 抑或是那位自曝往事的网友 , 她们都没受到人身威胁 , 但心理疮疤会让她们走不出 。
在此状态下 , 她们所谓的“自愿” , 绝不意味着那是正常感情关系里的“两厢情愿” , 个中的潜在性压迫依旧存在 , 也跟性侵害紧密相关 。
若不去探究心理上的情由 , 将这描成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 , 难言合理 。
说到底 , 侵犯毕竟是侵犯 , 这颗罪恶种子一旦种下 , 就无法被“感情”的外衣包裹而隐于无形 , 就无法暴露在阳光下进而开出“恶之花” 。 这未必是针对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 , 而是针对那些人质情结若隐若现的性侵害案 。
对于受伤害者而言 , 伤痛永远都存在 , 影响弥深 , 就像林奕含或因此而自杀 , 就像有些受害者深陷PTSD之苦 。
这些被隐匿的恶 , 无疑才应是关注的重点 , 而并非建立在恶之上的“霸道虐恋” 。
文 | 狄宣亚(媒体人)
【[房思琪]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编辑:狄宣亚 实习生:彭美琪 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