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法院:微信调解平纠纷

【:绥阳法院:微信调解平纠纷】近日 , 绥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利用“微法庭”的便捷优势 , 远程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

:绥阳法院:微信调解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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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法庭于今年年初受理了吴某某诉胡某某的离婚案件 , 该案原定于2月18日开庭 , 工作人员依法向被告胡某某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案件被延期开庭 , 工作人员采取微信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再次送达了开庭传票 。
庭审当天 , 原告按期到庭 , 被告因在外务工无法到庭参加庭审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 , 案件承办法官安排书记员组建当事人微信群 , 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微法庭”事宜 。庭审时 , 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宣读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 书记员依法进行视频记录 。
经调解 ,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 原告吴某某自愿承担婚生子胡某的抚养义务 , 被告胡某某自愿每月给付抚养费 , 双方一致认可无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 。
疫情防控期间 , 绥阳法院通过微信远程调解 , 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 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