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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买超市过期食品“维权” 涉敲诈勒索被判刑 []
庭审现场 。 经开法院 供图
中新网杭州8月29日电(郭其钰)田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 , 专挑超市的过期食品购买 , 随后拿着购物小票 , 以维权的名义向超市索要钱财 。 久而久之 , 超市工作人员都认识了这位“常客” , 只要田某出现 , 无需再有过期食品的购买小票 , 超市工作人员就“自觉”给财物 。 采访人员29日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
据了解 , 田某曾是食品企业处理纠纷投诉的工作人员 。 2016年起 , 田某开始了其“职业打假”之路 , 每天的工作就是逛超市 , 寻找超市售卖的过期食品 。 一经发现立即下单购买 , 随后便拿着购物小票 , 要求超市退款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款 , 少则数百 , 多则上千 。 而超市一般则会为了息事宁人而满足田某的要求 。
其中也有超市怀疑是田某夹带的过期食品而不予赔偿 , 后由工商部门出面协调 , 甚至还有闹到法院诉讼的情况 , 给超市带来了巨大困扰 , 甚至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
田某的足迹逐渐遍布杭州各大超市 , 经过多次实践也发现了规律 , 知道哪些区域容易找到过期的或临近过期的食品 , 且屡试不爽 。 久而久之 , 田某成了各大超市的“老顾客” 。 在“维权”成功数次后 , 超市工作人员已对这位“老顾客”十分熟悉 , 只要田某出现在超市 , 工作人员就知道有人来“找茬”了 。
在经历多次的“工商介入”“媒体曝光”“法院诉讼”的威胁之后 , 田某给超市带来的不仅是困扰 , 更多的是一种对打假行为的恐惧心理 。 在各大超市“混脸熟”后 , 不再需要寻找超市内的过期食品 , 田某或以借钱为名索要钱财 , 或直接索要坚果礼盒、年货 , 超市人员都会迫于压力而答应 。 田某甚至向部分超市提出了“包店” , 要求超市人员每月都支付3000元的费用 。
经查明 , 2016年至2018年9月期间 , 田某以谋利为目的 , 利用“打假”名义 , 在各大超市以投诉举报等相要挟 , 强行向超市人员收取现金、食物、礼盒、香烟等物品 , 非法获利共计一万余元 。
此案由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该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李璐表示 , 普通消费者因购买、适用行为 , 与超市之间发生民商事法律关系 , 如果产生产品(食物)质量问题 , 要求索赔并无不当 , 只要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意思表示 , 属于正当维权 。 但田某并非基于正常的消费目的购买物品 , 也非单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赔偿 , 而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 因此其行为不再是一般维权 , 而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 ,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完)
男子专买超市过期食品“维权” 涉敲诈勒索被判刑 []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址:/a/2019/0829/j1192737.html
标题:男子专买超市过期食品“维权” 涉敲诈勒索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