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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江安县受处分党员“修复”推进会。(江安县纪委供图)
◆受过处分的人,怕领导的看法,怕同事、群众“有深意”的眼光;
◆他们几乎不会再被提拔重用,犯过一次错误的同志再犯错的可能性会不会更大?如果再犯错,谁来承担用人责任?
◆自觉前途“画了句号”,他们可能破罐子破摔,成为“边缘人”“老油条”。
对受过处分的人,有没有可能“拉一把”?
江安这样做了。通过建立完善受处分同志“修复”工程,江安县纪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建起一套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一些被处分后“值得修复”的干部,通过“一对一”结对、“面对面”帮扶的形式开展“修复工程”,并通过干部群众评议、自我评价、组织评定等内容衡量修复是否成功。自今年2月份确定首批72名重点“修复对象”后,已成功“修复”4名干部,其中1名还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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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激励干部干事业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2017年5月,江安县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刘琦(化名)因涉及经济违纪中的次要责任被查,并受党内警告处分,正报组织部拟提拔的审批流程同时停了下来。看着同事们异样的眼光,刘琦觉得自己“脸都丢尽了”。
“以前,这样的干部基本等于没了前途。”江安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赵维森告诉采访人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大多数时候受过党纪处分的干部都没了提拔重用的机会,因为“万一将来出现问题,选人用人的责任谁能承担呢?”
受处分人员如果不闻不问,就可能“破罐子破摔”,变成“老油子”,但如果拉一把,让他们重拾信心,往往对机会格外珍惜,会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好。赵维森称,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印发公职人员处分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句话值得关注:“处分解除后,受处分的公职人员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我们‘江安精神’是开明开放、敢拼敢闯。我们要激励干部干事业,就要有这样一个容错纠错机制。”赵维森说。
通过了“修复工程”考验,刘琦在一次面对面谈心谈话时痛哭一场,“我真没想到,竟然还有改正的机会,我原本以为我只能当一个‘边缘人’,事业没奔头了。”
全方位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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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过程需“过关斩将”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在干部的“修复”中,有两个点很关键:什么样的干部需要修复?怎么才算修复成功?
“修复与否,不是谁说了算,必须通过一整套机制考验。”江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刘佳衡这样告诉采访人员,首先要看错误大小和性质,只有“值得修复”的干部才会被列入修复工程;其次,接受“修复”的干部必须通过干部群众评议、自我评价、组织评定等多道“关卡”,确保干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认识错误并改正。
据介绍,江安县纪委“修复工程”通过“一人一计划一方案”由所在党组织指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并明确责任人,以访教+谈心的方式端正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并组织“修复对象”所在党组织干部职工、接触的相关群众对“修复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广泛搜集对其的看法,结合“修复对象”的自评报告,全方位考察“修复对象”。
最终,县纪委根据“修复对象”的个人日常表现、年终考核、信访反映以及各方面佐证材料,将对“修复对象”形成综合评定报告,以确定“修复对象”是否成功修复。
首批重点“修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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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名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目前已初见成效处分|干部|修复|纪委|江安县|赵维森
今年2月份,江安县纪委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江安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志,通过违纪类型、受处分程度、思想认识、现实表现、个人意愿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了72名重点“修复对象”。“修复工程”开展3个多月以来,已有4名受处分同志通过层层“关卡”,被县纪委确定为“已修复干部”,重拾信心再度出发,在工作上格外努力,受到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中两名还被同级重用。至此,县纪委“修复工程”效果初步呈现。(采访人员 程文帝)
来源:(用户191488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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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受处分的干部能用?纪委:“修复”成功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