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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失信学生可“豁免”?最高法:“一般不采取”≠绝不采取或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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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有关部门依法整治校园贷 , 使不良校园贷受到了一定遏制 。 但仍有一些学生因深陷校园贷 , 正常生活、学习难以为继 , 有的被诉诸司法 , 遭遇失信危机 。

近日 , 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 《意见》明确指出 , 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 , 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措施 。 对此 , 网友产生了不少疑问:“为何在校生成被执行人但不纳入失信名单?”“‘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是放纵学生的借贷行为吗?”“‘一般不采取’究竟是什么意思?”……为此 , 人民网强国论坛独家专访了最高法相关负责人 , 回应舆论关注焦点 。

校园贷失信学生可“豁免”?最高法:“一般不采取”≠绝不采取或不再执行

----校园贷失信学生可“豁免”?最高法:“一般不采取”≠绝不采取或不再执行//----

人民网 发

热点一:为什么针对校园贷要出此特别规定?

有网友表示:“为何在校生成被执行人可以不纳入失信名单?这是在豁免校园贷的还款义务吗?”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 , 一段时期以来 , 针对在校学生在助学、消费、培训等方面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 , 陆续有金融机构、网贷平台等开展了面向在校学生的“校园贷”业务 。 在这些业务中 , 有的是为在校生提供的定制化、规范化贷款项目 , 渠道正规、贷款额度和利息设置合理、贷款资质审核规范 , 根据合同约定控制贷款用途并有配套的风险管理措施;有的则是为了片面追求开拓信贷市场 , 片面鼓励在校生申请信贷 , 在贷款资质审核、贷后管理和资金流向控制方面十分松弛 , 客观上形成了较大的还款风险与矛盾隐患;更有甚者利用在校生社会经验相对缺乏、判断力不足的弱点 , 以“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方式 , 诱骗在校生借款 , 使其陷入“套路贷”等不良校园贷陷阱之中 , 引发了危害在校生安全和健康成长的事件 , 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


稿源:(人民网)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9900.html

标题:校园贷失信学生可“豁免”?最高法:“一般不采取”≠绝不采取或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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