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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总督府苏廷玉故居权属纠纷解决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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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某文化公司承租后 , 投入资金以“修旧如旧”的方式对苏廷玉故居进行修缮和建设 , 并进行文化推广及经营 , 使得苏廷玉故居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得以较好展现 , 成为弘扬闽南传统文化和海丝文化的新平台 。

涉案三方既是原告亦是被告

故居再度焕发新活力 , 但一直潜在的产权、使用权归属等争议也终于显露出来 。 2018年10月8日 , 一直居住在菲律宾的苏廷玉故居现产权人——胡某辰(原产权人胡某朋二儿子)、王某芳(胡某朋大儿子之妻 , 其丈夫已去世)来到鲤城法院 , 起诉泉州某文化公司 , 要求其立即搬出故居 , 将房屋交还 , 并赔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 。

得知自己被起诉后 , 泉州某文化公司将上述泉州某国企告上法庭 , 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

随后 , 该国企也呈上一纸诉状 , 请求确认其盖的二层“综合楼”属自己所有 , 并要求胡某辰、王某芳支付公司自1978年租用该房屋后 , 用于修缮、维护的费用共计10万元 。

现产权人、承租人、实际代管人 , 三方既是原告又是被告 , 三起案件犹如一团乱麻 , 错综复杂 。 如何厘清各方关系?又该如何审理才能妥善化解这起复杂纠纷呢?

多番调解维护故居完整

苏廷玉故居等一座座历史古建筑是泉州古城记忆和文化底蕴的集中体现 , 鲤城法院在审理该案中 , 坚持故居保护与各方合法权益兼顾的工作思路 , 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 , 以期达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 。

鉴于三起案件均围绕苏廷玉故居的租赁使用问题而引发 , 为减轻各方诉累 , 提高诉讼效率 , 鲤城法院决定将三案合并审理 。 同时 , 为了解实际案情 , 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苏廷玉故居进行实地调查、勘验 , 走访多位闽南文化保护领域专家、学者 , 并前往泉州市档案馆、泉州市图书馆、华侨大学图书馆等地查阅相关档案和地方志 。


稿源:(北京青年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ttkd10882.html

标题:百年总督府苏廷玉故居权属纠纷解决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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