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违停被市民贴"罚单":请务必到交警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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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12月5日,涉嫌在城固县路边违停的警车
市民给警车贴“罚单”,要求其接受处罚
“上班时间开着警车看古玩,请务必到城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近日,一条帖子在网上热传,而照片中一辆在路边违停的警车被人贴上了一张手写的“罚单”。
网贴警车违停被贴“罚单”
最近,一位群众手写的罚单被贴在了汉中市公安局文柳分局的警车上,并被网友发上网。
根据帖子显示,一辆车牌号为陕F0969警的警车随意停放在路边,但所停位置并无停车位;而另一张照片显示,警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手写的“罚单”:陕F0969警,违停路段:108国道城固城区汉白路天桥向西50米。违停时间之长,上班时间开着警车看古玩,请务必到城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这辆警车是否违停?警察是否真的在上班时间看古玩?华商报记者根据照片的拍摄地点调查发现,当时警车停放的位置属于机动车行车道,并不是路边的划定的停车位。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回应民警是在调查线索
这辆警车当天为什么会停放在这里呢?警察到底有没有去过古玩店呢?
在距离警车停放位置大约50米处,就有一家古玩字画装裱店,店主梁先生表示,当天确实有警察来过他的店里。
该古玩店店主梁先生说,其中一名当事民警姓李,是他的朋友,之前,他曾向李警官反映过一条案件线索,而李警官之所以到他店里来,也是来调查那条线索的。
汉中市公安局文柳分局一位负责人说,经督察部门调查,当事警车是汉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车,警察是汉中公安局文柳分局刑警队的民警。事发当天,两位民警开着车,去城固县公安局还宣传展板,在回程途中,到古玩店调查一个群众举报的线索。
律师:民警并非执行紧急公务应依法停车
“根据警方调查,民警当时虽然执行公务但并非紧急公务,所以完全有时间依法停车。”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此时警车和社会车辆在管理上是一样的,只要是乱停乱放等,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罚,换言之,警车的停放应和社会车辆相同“待遇”。
原标题:警车违停被市民贴"罚单":请务必到交警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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